“疫苗”不要“长生”但求长效
□王旭东
11日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公布《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开始为期半个月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律的征求意见稿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负责起草。(11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征求意见稿,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以“亡羊补牢”为目标,让疫苗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痛定思痛,对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与漏洞,必须进行“制度性反思”,切实扎紧“制度篱笆”,不让问题疫苗在生产与流通等环节上有任何的可乘之机。同时,用制度的完善来规范监管行为,让监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便形成有效监管、有力监督、精确监管。
疫苗管理,不要“长生”但求长效。在梳理疫苗管理共性问题基础上,征求意见稿一针见血、有的放矢、抓住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并具一定的前瞻性。在管理制度不规范的背景下,“长生”倒下了,但不排除有类似企业步其后尘。只有严格规范的制度,才能避免“长生”的野蛮成长,才能避免同类企业的重蹈覆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给疫苗相关企业接种“安全疫苗”,促进企业的“健康成长”。
征求意见,需激活民智、汇入民意。征求意见稿是比较专业的,或许普通老百姓对疫苗领域的专业性了解不足,难以提出有价值的意见与建议。其实不然,一方面有一定数量的群体从事于医药行业或相关行业,对疫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有认知,完全可以提出真知灼见;另一方面,即便是“外行”,自己或接种过,自己的孩子或接种过,至少拥有在接种环节上的诉求。所以讲,征求意见“开闸”,民意民智应该“泉涌”。
接种“正义疫苗”,产生“正义抗体”。征求意见稿来了,《疫苗管理法》的正式出台也就不远了。法治建设重在“固根本”,在此基础上,社会还需要接种公平正义的“疫苗”,产生“正义抗体”。“正义抗体”来源于“免疫力”的提高、鉴别力的提升和监督力的增强,它在经历了一次次公共事件中产生,在法治建设轨道上前行。这种“正义抗体”既是市场“健康”的可靠保证,又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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