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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圈震荡:多家工作室接补税通知17名艺人被约谈

南国都市报 2018-12-02 08:26

日前,一份《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文件在影视圈内疯传,有业内人士透露,在3天内,浙江已有17位艺人被约谈,补税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这份《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涉及到各领域的影视从业者,包括艺人、导演、编剧、服化道、后期等各个环节的从业人员都陷入一片焦虑中。因为整体来看,影视行业的利益分配悬殊,明星等天价收入群体仅是少数,大部分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可与之相提并论。按照之前的核定征收模式,影视从业者缴税比例在3%-7%之间,而按照网上流传的补税政策,影视从业者除了之前已经交过的税款,还需要补缴20%。

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会长、著名编剧刘和平发布了一条朋友圈透露,部分编剧委员会会员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进行了沟通,“国家对影视行业扶持政策不会变,只会更好。关于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回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随后,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官博截图刘和平朋友圈,补充表示:查账征收的工作编剧工作委员会一直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续我们还会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其实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影视公司、个人工作室等行业上下游公司均收到税务部门自查自纠的补税通知。而从这份被刷屏的《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来看,补税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税务抽查)。而工作室需要按照2016年至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需补缴费用和滞纳金。

根据网传的补缴方案,如果总收入100万元,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的个税款项,最终补缴税款为192500元。若此消息属实,与此相关的影视工作室需要补缴的税款大约在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

但是,对于这种补缴方案,有税务人士表示可信度并不高,或者说是不符合规范的,企业收入缴税与个人劳务收入缴税不能被混为一谈。

这几年影视行业的一条潜规则是,把部分地区赋予影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当成理所当然,甚至成为偷税漏税的借口,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这场全行业税务风波的导火索。

在制片人谢晓虎看来,此前的明星工作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和《公司法》是相违背的,影视行业的酬劳制度一直很不规范,所以出现波及全行业的税务风波,并不偶然。他也认为,在税收上进行规范,也是提高行业门槛的一种方式,“倒逼整个行业的各个环节越来越规范,从长远看一定是件好事。”据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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