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推动 创新管理 督查落实 福建10年“恒温”关爱环卫工人 省总会同4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惠及6万环卫工
本报讯(记者于灵歌)提高月基础工资标准、建立荣誉津贴制度、设立“环卫工人关爱月”……近日,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省总工会会同住建厅、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从提高环卫工人收入水平、落实环卫工人社会保险待遇等8个方面,提出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21条措施。
据了解,福建省现有城镇一线环卫工人6万多人。多年来,福建各级工会把环卫工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持续推进权益保障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改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制度化、常态化为关爱环卫工人工作提供保障。早在2006年,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对环卫工人福利待遇保障等工作提出要求。2017年与2018年,省政府与省总召开第30、31次联席会议,对持续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作出部署,并要求相关部门研究措施、推动落实。
多渠道、多方推动关爱环卫工人的政策制定与落实。省总通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渠道,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推行环卫工人雇主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环卫保洁水平的意见》等文件。2013年以来,省总4次联合相关厅局开展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落实情况督查。
据了解,该省城市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化率已达82.5%。此次出台的《意见》,对创新环卫管理制度、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规范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提出了要求。《意见》提出,招投标文书和作业合同要明确标段上环卫工人的配备数量、工资津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为环卫工人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等内容,将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作为招投标的前置条件,实行优质综合合理价中标。“推进环卫市场化过程中,要从源头加强环卫行业用工的指导监督,改善环卫工人的工作条件,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福建省住建厅副厅长王明炫说。
近年来,福建多项关爱环卫工人的政策取得实效:一线环卫工人的平均工资已从2012年的1400多元/月提高到2018年的2500多元/月,全省环卫工人意外伤害险保额基本提高至60万元,工会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患重大疾病的环卫工人适度倾斜,环卫工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增强。此外,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省机械清扫率达70%。
福建各级工会还广泛开展送爱心、送技能、送健康、送帮扶、送清凉、送温暖“六送”活动,努力打造环卫工人服务平台。福建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彩珍表示:“推动关心关爱环卫工人行动常态化,让环卫工群体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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