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谢卫建言:研究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可行性
资管新规发布近一年以来,刚性兑付、多层嵌套、资金池操作等资管行业内部的长期顽疾得到了有效遏制,为我国资管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3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谢卫提交了一份《关于落实好资管新规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在谢卫看来,金融机构在落实资管新规的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从法律层级来看,资管新规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按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的原则,如果出现冲突,以《信托法》《基金法》等法律优先。资管新规的内容虽与《信托法》《基金法》等规定一致,但在具体操作层面还存在一些不一致的地方,需要进一步细化衔接,在立法配套上确保资管新规的顺利落实推进。
其次,资管新规发布后,虽然设置了一定的过渡期,但金融机构为了如期满足资管新规的要求,主动调整资产结构的行为还是带来了社融增速的较快收缩。
谢卫表示,资管新规作为规范我国资管行业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后续需要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资管新规实施以来反映出的各类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沟通协调,更好实现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的目标。
对此,谢卫在其2019年提交的提案中提出三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立法,确保相关规定的一致性。
现行的《信托法》颁布于18年前,《基金法》修订于4年前,这些年间,我国资管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建议资管新规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在立法上加快跟进配套,对于类似资管新规和上位法规定不完全一致的问题,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仔细梳理并做好衔接。如果确定资管新规有关内容作为未来行业发展准则,那么不妨可考虑研究修订相关法律,确保法律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保障资管新规的落实推进,更好地指导今后资管行业发展。
二,做好配套安排,降低对实体经济冲击。
1.建议在充分考虑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企业承受能力,研究评估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的可行性,以实现非银机构渐进有序地压降现有非标规模,尽量避免短期内对实体经济的过度冲击。
2.在非银行金融机构收缩较快,货币政策向企业末端传导不畅的情况下,建议可考虑加大财政政策力度,比如提前发放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强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政府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实体力度等措施,及时对冲非银收缩的负面影响。
3.建议探索设立非标资产转化为标准化资产的评级、估值和交易等官方标准,促进非标资产向标准化资产转化和市场化交易,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帮助金融机构做好资产负债匹配,更好满足投融资两端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
三,加强监管协调,尽快实现监管一致。
资管新规作为行业的重要顶层设计,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环境下,监管机构间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协调,对不同机构的同类业务、同种产品应逐渐统一监管标准。这不但有利于营造不同金融机构间公平、公开的监管环境,更重要的是有利于逐步减少直至消除监管套利,进而达到削减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成本,降低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的目标。
作为基金行业唯一的一位全国政协委员,12年来,谢卫提交的提案累计超过30份,内容覆盖了从金融行业顶层设计到底层业务开展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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