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商行举报事件”二审维持原判 网络炒作方案细节公布
5月1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对“济南农商行举报事件”当事人彭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根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判决,彭博为谋求职级和职务上的不正当利益,借故生非,伙同他人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肆意散布,起哄闹事,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引发网民大量点击、评论,混淆视听,蛊惑群众,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被告人彭某以“应重新进行DNA鉴定;其行为未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改判其无罪”为主要理由,提出上诉。
在济南中院的二审判决中,披露了“济南农商行举报事件”的更多细节。
12万元雇佣网络推手
原审判决认定,2011年12月以来,被告人彭某任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监事长,后润丰合行等单位合并组建济南农商银行,彭某因职级待遇和未进入济南农商银行领导班子而心生不满,多次通过信访手段谋求职级和职务上的不正当利益。
2019年5月,为向济南农商银行等单位施加压力,引起舆论关注,彭某主动联系并雇佣“网络推手”王某某(另案处理),二人共谋网络炒作方案,后彭某两次付给王某某共计12万元。
2019年6月,被告人彭某将道听途说、主观推测的不实材料,交由王某某加工并经彭某同意后,二人通过昵称为“副监事晓彭”的微信公众号、“彭某”的今日头条账号、“副监事晓彭”的百度百家号、“济南农商行举报人彭某”的微博账号在网上公开发布题为《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等文章、信息50余篇。
其中含有“济南农商行隐瞒涉及金融诈骗案,从而造成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不正当两性关系并生育子女”“彭某被违规降级、信访举报无回应”“省农信社资金中心存在‘小金库’未予追责、向山东红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贷款造成损失”等虚假信息。
上述文章、信息被10余家网络媒体转载报道,引发网民大量点击、转发及负面评论,点击量超过千万次,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2019年9月6日,被告人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扣押了其用于作案的粉色IPHONE6S手机1部、黑色IPHONE8手机1部。
网络推手曝光细节
据共同作案人王某某供述:自2018年11月起为他人有偿进行网络“维权”。2019年5月底的一天下午,彭某用尾号为6669的手机拨打了其号码为136****5079的手机,说她因长期被领导打击报复,要曝光一些事情讨回公道,其就让彭某加了自己的微信。
王某某按照彭某的要求制定了炒作方案,写上了全部费用39000元,后来商定先付2万元,舆论炒作起来之后再付剩余费用。
王某某供述:《实名举报山东厅级干部生活淫乱,银行资产损失近30亿元》的标题是为了能更好地爆点,突出文章中的重点,更好地吸引眼球、更好地引起网友和舆论关注,给官方部门施加压力,让官方部门重视文章中曝光的事情,从而介入调查。其提出用山东厅级干部这样的文字,这样可以把王某甲和丁某某涵盖进去,而且更能够在网上吸引眼球,引起网友和舆论的关注,经彭某同意后其就把文章标题里面的济南农商银行领导修改成了山东厅级干部。
“同年6月9日济南农商银行针对彭某曝光的事情发表声明后,彭某开始变得失去理智,说济南农商银行抹黑她,她对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非常愤怒,再有15天不去上班就要被开除了,她也不会让那些领导好过,把那些黑幕爆料出来,让他们下台。
其感觉彭某找其写文章曝光这些事情,就是在对单位和相关领导进行报复,是在发泄愤怒。同年6月底,其以帮彭某写文章付出太多为由,向她索要12万元,彭某将钱打入其姑父银行卡。”
二审维持原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济南中院认为,上诉人彭某为谋求职级和职务上的不正当利益,借故生非,伙同他人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肆意散布,起哄闹事,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引发网民大量点击、评论,混淆视听,蛊惑群众,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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