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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金融12条”力撑市场主体

潮州日报 2020-06-22 09:32

新华社电(记者阳建)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大幅增加小微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增加债券发行规模……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湖南“金融12条”,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各类市场主体。

根据要求,对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对其他中小微企业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金融12条”提出,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科创企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五家大型国有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要高于40%,中小银行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湖南省还明确,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力度。2020年,全省金融债券发行规模要突破15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要超过1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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