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泰银行违规罚款超200万 支行员工违法放贷7.38亿
(原标题:民泰银行多项违规罚款超200万 萧山支行12名员工违法放贷7.38亿元)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仲琦 冯樱子 北京报道
7月31日,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泰银行”)宁波分行收到宁波银保监局开出的4张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等,共计罚款总额205万元。
而就在前几天,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一起借名贷款的金融大案引来广泛关注。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法律文书显示,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原行长、副行长等12名员工,内外勾结违法放贷,涉及金额高达7.38亿元,目前归还本金仅为0.15亿元。
近日,风波不断的民泰银行发布了2020年中报,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9.94亿元,同比微增0.48%;实现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达34.64%。截至今年6月,该行不良贷款率1.7%,不良贷款规模16.31亿元,较年初小幅上升。
就上述案件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等问题,《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民泰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具体情况不清楚,还需要向领导请示后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没有收到民泰银行的回复。
12名员工内外勾结骗贷7.38亿元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违法放贷的二审裁定书,将该行12名员工里应外合骗取银行贷款7.38亿元的细节公之于众。
据供述,2012年初,时任民泰银行萧山支行行长的沈新军收到上级“扩面增量、降户均”的任务,随后便在该支行召开了部门老总班子扩大会议,决定通过找老客户帮忙借名贷款的方式来完成这项任务。
2012年初到2015年,沈新军伙同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业务三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谢叶萍与被告人蒋国飞、周华祥等人进行串通,虚构贷款理由、未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等,拉拢不符合相应贷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向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借名贷款”。
期间,蒋国飞、周华祥等人负责联系借名贷款的客户,沈新军、谢叶萍则指使银行内部员工“亮绿灯”。
裁定书显示,时任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原业务二部总经理被告人吴强、原主办客户经理被告人傅斌斌、方杰、周梁、傅燕丽、蔡敏超等人以及民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委派到民泰银行萧山支行的原风险经理被告人张华军、董佳利、彭媛媛、汪出,在沈新军、谢叶萍的致使下,先后分别以“不进行贷款调查”,“让贷款人在空白贷款材料上签名捺印”,“虚构贷款理由”,“伪造销售合同”,“伪造收款收据”,“不实质审核贷款资料”等手段,违规发放贷款。
蒋国飞、周华祥等人找来333名不符合相应贷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借名贷款,民泰银行萧山支行则对上述333名贷款人发放贷款总额共计7.38亿元,截至目前,归还本金0.15亿元,仍余7.22亿元未归还。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民泰银行萧山支行累计有包括支行长沈新军、副行长谢叶萍在内的12名员工获刑,所涉罪名皆为违法发放贷款罪。其中,沈新军、谢叶萍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吴强、张华军、傅斌斌、彭媛媛、董佳利、方杰、周梁、汪出、傅燕丽、蔡敏超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裁定书显示,判处被告人沈新军、谢叶萍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吴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张华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傅斌斌、董佳利、方杰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9万元;判处被告人彭媛媛、周梁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汪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被告人傅燕丽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被告人蔡敏超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
一天收4张罚单 罚款超200万元
12名银行员工合伙骗贷的余波还未平,民泰银行日前又连收4张罚单,直指内部管理问题。
7月31日,宁波银保监会向民泰银行宁波分行开出4张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吸收存款、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以及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等,对该行罚款205万元。其中一名相关负责人收到警告处分并处以5万元罚款,另两名相关负责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对于上述银行员工违法放贷一案,民泰银行于去年11月13日连收3张罚单,受罚主体包括民泰银行萧山支行,以及该支行前行长沈新军、贷款经办人吴强。
罚单显示,民泰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因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贷款资金转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虚增存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处以195万元罚款。
沈新军对该支行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吴强对该支行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日前,中国货币网显示,民泰银行披露了2020年中报。
截至今年6月末,该行资产总额1581.86亿元,负债总额1473.85亿元;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94亿元,同比增长0.48%;实现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34.64%。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今年6月末,该行不良贷款率1.7%,较年初上涨0.02个百分点。2017年-2019年民泰银行不良贷款率依次为1.57%、2.41%、1.68%。
受资产质量下行影响,民泰银行核心资本消耗较快。2019年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45%、9.20%、9.17%;截至今年6月末,三项指标依次为12.15%、8.79%、8.79%。
浙江民泰银行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5月的温岭城市信用社,2006年正式转制为城市商业银行,是一家专门从事小微金融服务的专营银行。
民泰银行设有台州管理部、总行营业部及舟山、杭州、成都、宁波、上海、义乌、绍兴、嘉兴、温州、衢州、丽水、湖州等12家分行,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重庆、西藏等省市区主发起设立了10家民泰村镇银行,全行的分支机构数量超2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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