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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似神不至、内部缺乏制衡机制……中小银行股权乱象被密集点名

北京商报 2020-08-04 10:58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吴限)中小银行股权乱象问题成为近期的焦点,监管层及学者人士密集提及银行股权整治工作。8月3日,包商银行接管组组长周学东在《中国金融》上发表文章指出,诸多中小银行的风险,其背后的根源在于公司治理失灵,以及与之相关的金融腐败和违法犯罪。相近时间里,央行原行长周小川、央行原行长助理张晓慧也发布署名文章,其中均提及中小银行的股权问题。

周学东在文章中指出,包商银行公司治理最突出特点是“形似而神不至”。从表面上看,包商银行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健全、职责明确,各项规章制度一应俱全。但实际上,包商银行有的只是形式上的公司治理框架。“大股东控制”和“内部人控制”两大公司治理顽症同时出现,加之地方“监管捕获”、贪腐渎职,导致形式上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机制基本失灵,给各类违法违规和舞弊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和宽松环境。

除了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商业银行风险事件暴露,其背后的原因也都与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有关。周小川指出,一部分金融机构,典型的像恒丰银行、锦州银行,本身并不属于某一个控股集团,但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和交叉影响,也出现了大问题。这些也都是存在严重的公司治理缺陷,如董事会基本不开、决策由少数几个人说了算、内部缺乏制衡机制等。

作为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主力军,中小银行的地位不容忽视。因此,解决中小银行股权乱象问题也成为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表示,2019年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查处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清理1400多自然人或法人代持股东。银保监会7月4日首次公开了银行保险机构的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以此警示银行业保险业现有及潜在投资者。

另一方面,监管对于中小银行股权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也在加强。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十余家中小银行因股权违规问题收到监管罚单,包括盘锦银行、天津武清村镇银行、吉林和龙农商行等,处罚金额多在10万元-40万元,被罚原因包括股东股权及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股权质押不符合监管要求等。

为了避免股东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监管部门还加强商业银行股权集中管理。据了解,包括四川、广东、湖南、贵州、江苏、青海、江西、上海、深圳等在内的多地方股权市场运营机构近日表示,完成银行(主要包括非上市商业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

股权治理决定中小银行治理与控制权、决策权分布,事关银行稳健经营与健康发展。张晓慧在文章中指出,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不仅仅是更换董事、监事、高管这么简单,重点在于股权结构的市场化、法治化突破。要强化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穿透管理,下大力气解决股东“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在压实公司治理职能、经营回归正轨的基础上,再进行风险处置,从而更好地从根本上解决监管部门面临的“机构换套路、监管后面追”的长期问题。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监管人士近日密集提及中小银行股权治理,主要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及监管短板,叠加国内外金融、经济环境变化,我国部分中小银行确实暴露出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应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信息披露机制、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同时引导中小银行健全内部制度,压实各方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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