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贷款挂钩行为,渤海银行两分行合计被罚近200万
记者 | 田瑜
编辑 | 张一诺
10月9日,江苏银保监局公布了三张罚单,剑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苏州分行。
罚单显示,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资金回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在存贷款挂钩行为、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信用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江苏银保监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577.56元和罚款人民币1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相关责任人施熙杨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贷款资金回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其被处以警告处分,并被处罚款5万元。
除南京分行外,渤海银行苏州分行因存在存贷款挂钩行为、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其被处罚款70万元。
此前,渤海银行和其太原分行曾分别被处罚款2530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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