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员工发放经营贷款,扬州农商行被罚35万元
记者 | 田瑜
编辑 | 张一诺
11月30日,扬州银保监局公布了2张罚单,剑指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向员工发放经营贷款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扬州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35万元。
其中,相关责任人韦金标对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员工发放经营贷款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其被处以警告处分。
银保监局官网显示,这是2020年以来银保监局首次就向员工发放经营贷款这一违法违规性行为对金融机构作出处罚,同时这也是扬州农商行近年来首次收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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