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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万元遗款免公证是一种进步

珠海特区报 2021-02-05 06:29

□张西流

近日,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已故存款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提取已故存款人账户内存款及该行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余额合计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无需提交继承公证书,持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提取。(2月4日中国新闻网)

此前据媒体报道,2014年5月,家住西安太华路社区的靳先生,母亲生前存在银行的480元,不取可惜,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公证费。无奈之下,他接受了银行和公证处给出的建议:放弃取款。问题是,放弃取款,就等于放弃了权利,这显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日前,银保监会出台新规,提取已故存款人1万元以内存款无需继承公证书,显然是一种进步。

新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取遗款难”问题。比如,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流程由原先“继承公证+银行审核”简化为仅由银行进行审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办事效率,节省公证费用支出,使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便利。特别考虑到地区经济差异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差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5万元以内上调免公证提取的账户限额。这就表明给予了银行一定的操作空间,对于5万元以内的小额遗款可以灵活处理,让冰冷的规则释放出人性化的温情。

因此,面对逝者遗留下来的存款,银行应出于对人性和亲情的尊重,需要兑付的除了本金和利息外,还有责任、担当和信誉。这就要求银行首先应真正视顾客为“上帝”,秉承契约精神,自觉执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法定储蓄政策,在规范经营和强化服务的前提下,与顾客平等互利。此外,银行还需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公证机构等建立健全联网核查机制,提高银行自身审查能力,简化手续,保障存款安全和继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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