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金融局张蕾:督促各银行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
11月28日,天津市召开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蕾在会上表示,市金融局正从市政府层面牵头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着眼解决银行不想干、不能干、不敢干问题,通过建立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的统计通报制度、落实法人银行和在津中资银行分支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考核监测评价制度、督促各商业银行制定关于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办法,让金融机构敢贷、肯贷、愿贷。
另一方面,张蕾表示,还要着眼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和纾困基金,对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支持,并且充分发挥融资担保的增信作用,加快完善再担保机制。
此外,她介绍,解决民营企业融资贵问题的具体措施包括,督促各银行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各主要商业银行今年四季度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应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推广“随用随还”类贷款产品,减少小微企业在贷款闲置期的利息支出;严格限制向小微企业收取顾问费、咨询费,禁止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禁止其他变相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行为。
同时,张蕾称,还要加大对民营企业上市的引导和鼓励,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企业信贷资金结构,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在制定出台政策的同时,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接服务力度,组织带领金融机构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服务对接,了解企业融资困难和需求,努力做好融资服务,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推动政策落实,通过‘几家抬’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翻越融资的高山。”她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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