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终止受让山西稷山农商行9%股权
每经记者 胡琳 每经编辑 姚祥云
12月10日,永东股份(002753,SZ)发布公告表示,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受让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股份的议案》,同意终止受让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稷山农商行”)9%股份的事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终止受让稷山农商行9%股份的相关事项,签署必要的文件及协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曾于9月5日,永东股份发布公告称,已与稷山县昌业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业建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2.40元/股、共计1.188亿元转让价款受让后者持有的稷山农商行9%的股份,对应股本4950万股。
永东股份称,《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该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协议签署之后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并开始着手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变更事宜,但因外部因素影响,股权登记变更手续至今未能完成。鉴于上述情况,双方无法继续推进本次受让股份事宜,经公司与交易对方昌业建材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受让稷山农商行9%股份。
同时,永东股份表示,终止本次交易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带来实质性障碍。公司将在积极发展主营业务的同时,继续寻求新的发展机会,拓展业务领域,力求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记者就此次受让终止等事宜致电永东股份,截至发稿,对方并未回应。
根据稷山农商行2018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来看,永东股份为该农商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同时,记者查询企查查发现,截至目前,永东股份仍然是该农商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上述股权受让终止后,不影响永东股份继续为该农商行第一大股东。同时,昌业建材仍持有稷山农商行9%的股份。公开资料显示,稷山农商行是在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由境内自然人、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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