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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外资持股限制解禁中小银行受关注

《财经》 2018-08-24 08:08

《财经》记者龚奕洁/文袁满/编辑

8月2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宣告取消除外资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作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原银监会在2017年底已将相关方案上报国务院,并于今年6月8日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据《财经》记者了解,已有不少外资金融机构对中资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表示积极兴趣。

“不少日本、欧洲的金融机构都对中国银行业表现出积极兴趣,目前有不少接洽中。一个显著趋势是关心新兴技术领域;此外不少机构出于本身特长,还对资产管理、不良资产处置等特定领域范围表现出兴趣。”一位接近监管和市场的人士指出。

“相关《决定》的意义在于,取消了对于境外金融机构入股的区别限制,内外一致、同等对待,实现国民待遇。”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为外资机构在华发展提供更多空间,也提高了其加大投资的积极性。”

曾刚还指出,接下来应继续做好负面清单制度,推进相匹配的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并提高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即实现央行行长易纲2018年4月份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出的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三条原则”。

准入国民待遇

《决定》废止了2003年原银监会发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并取消《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条款中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前,中国银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具备在便利外资深度参与的同时,有效防范开放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的能力。

银保监会强调,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需遵守相应机构类型的审慎监管规定外,还应遵守现有和未来我国关于外商投资的基础性法律。“给其国民待遇,但不意味着超越国民待遇。”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指出。

“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表示,中国将确保已宣布的重大金融开放举措尽快落地,包括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以及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

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金融领域的改革开放一直在有序推进。2016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也一直酝酿进一步扩大开放。2017年中国对外宣布取消除民营银行外的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从过去多年的经验来看,外资金融机构一方面作为中国银行上市的基石投资者,帮助其对国际投资者树立了信心;另一方面,对于中国银行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5年,北京银行引入荷兰ING集团和国际金融公司作为境外投资者。“十余年来,北京银行与ING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技术援助、产品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实现资本、文化、理念、机制、技术的全方位融合”北京银行董事长张东宁8月23日在银行业发展论坛上指出。

2018年6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有的同志对金融业对外开放心存顾虑,认为可能冲击中国的金融市场,引进外资股东可能威胁国家的金融安全,这种担忧是多余的。到目前为止,外资银行占中国银行业市场的份额只有1.3%,保险业也不过是6%左右。

“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更无法想象有很多的中国金融企业,排名进入全球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前列。”郭树清表示。

市场与机遇

尽管中国银行业已对外开放十余年,但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对于曾被比喻为“狼来了”的外资银行来说,不免有些失落。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很多外资银行正在积极考察中国市场,中国银行业进一步开放对外资行来说可能是扭转在华困境的新机会。

“不少日本、欧洲的金融机构都对中国银行业表现出积极兴趣,目前有不少接洽中。一个显著趋势是关心新兴技术领域;此外不少机构出于本身特长,还对资产管理、不良资产处置等特定领域范围表现出兴趣。”一位接近监管和市场的人士指出。

此外,有市场人士认为,在中资银行业机构进行股权与股东梳理,或将有不少银行不合格股东变更的背景下,放开外资股比限制将更方便有实力的、合格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或将为股权变更提供接续的契机,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推动外资入股,可以给引入外资的银行提供多元化的资本补充的机会,”曾刚指出,“但是从体量上来说,二者不可同日为语,也没有必然的联系性。”

此前有市场人士担忧《股权办法》中对于入股银行“两参或一控”的数量限制,也让外资产生顾虑。但是前诉接近银保监会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股权办法》中“两参或一控”的限制对于商业银行作为股东是豁免的,因此对于外资准入也一样豁免。

早在十多年前,为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以加强银行业的竞争力,中国银行业打开了对外资股东的大门,纷纷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并一度迫近外资股东的投资上限。但这波投资热潮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开始消散,曾经踌躇满志的外资股东陆续进行减持,甚至清仓中资商业银行股权。但市场人士认为,当时因受到金融危机冲击,欧美金融机构急需业务收缩和套现补充资本金以缓解自身困境。(参见《财经》杂志2017年11月报道《十年失落期后,外资行能否抓住股比解禁的新机遇》)

曾刚对《财经》记者表示,2008年金融危机重创欧美金融业,很多银行面临巨额亏损,再加上巴塞尔协议Ⅲ提高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这些外资行只好将此前投资的股权售出变现,“不仅是在中国市场,欧美金融机构在亚洲市场全线收缩。”

在曾刚看来,现在外资银行业基本度过了金融危机冲击的寒冬,欧美银行业的表现亮眼,随着其自身能力的增加,再加上中国开放力度的扩大,将重新燃起对中资银行业的兴趣,未来的想象空间较大。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廖宜建告诉《财经》记者,中国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种种“引进来”的举措,为国际投资者和发行人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倡议正成为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的重要平台。此外,中国推动低碳转型的规模和力度也是全球其他市场无法企及的。

“这些都将是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外资参与者可以发挥其自身业务优势、捕捉增长机遇的主要领域。”廖宜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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