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地区仍存在违规以储备土地融资问题 存量土地储备贷款涉及的宗地数量不多、风险可控
本报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杜鑫)记者今天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2018年度例行督察发现,少数地区仍存在违规以储备土地融资问题。
该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禁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融资;严禁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妥善处理存量土地储备贷款,促进依法解押并合理供应;加强土地储备信息报送。
去年6月,自然资源部发文要求各地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处置消化过程中,一些地方反映,部分土地因纳入土地储备且用于抵押,难以有效供应。其中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违规融资的问题,二是存量土地储备贷款的处置问题。
据悉,少数地区仍存在违规以储备土地融资问题,违规融资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违规以储备土地抵押。包括储备机构直接用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或政府以储备土地为非储备机构(包括各类城投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等)提供担保。二是以储备土地注资国企后用于抵押融资。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未依法办理供地手续,而是以政府会议纪要、公函等形式,直接将储备土地划转并登记到非储备机构名下,由非储备机构办理抵押融资。
实际上,2014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明令禁止以土地储备违规融资。《通知》对涉及土地储备融资的内容进行了强调和重申。比如,重申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机构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同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为储备土地办理抵押登记。
据介绍,从全国面上情况看,存量土地储备贷款涉及的宗地数量不多、风险可控,但仍需督促地方抓紧处置和消化。这既可避免储备土地因抵押而不能供应,又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必然要求。就具体的处置方式,《通知》明确,确有必要的,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精神和有关要求,与有关部门协商统筹偿还相关债务或依法置换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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