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将完善网络财产查控系统 推广财产“悬赏调查”等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1月22日举行的世界执行大会上表示,强制执行程序的核心是财产执行,如果无法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很可能导致无功而返,“网络财产调查模式仍然存在盲区,将推广审计调查、悬赏调查、委托调查等措施”。
“财产调查是执行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杨万明指出,强制执行程序的核心是财产执行,及时高效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是执行程序的起点、前提和关键。如果无法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则很可能导致整个执行程序无功而返。
杨万明介绍,在中国,调查民事主体财产是一项重要的公权力,必须基于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法授权,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二是被执行人如实报告个人财产;三是人民法院依法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其中,人民法院依法调查一直是中国执行程序中最主要的财产调查途径,也决定了财产调查的最终效果。
澎湃新闻观察到,以往,中国法院调查财产的主要方式是,执行人员亲临财产所在地或工商、银行、不动产等财产登记部门进行现场调查,被称之为“登门临柜”财产调查模式。
杨万明指出,在财产形态日益翻新,流转加快、异地存款、异地置业、异地投资越来越普遍的环境下,传统“登门临柜”财产调查模式在效率方面的劣势日益凸显,严重制约执行工作发展,“这种情况倒逼我们必须加快法院财产调查模式的变革”。
基于此,最高法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覆盖全国范围和主要财产形式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信息化、自动化、实时化调查和控制。
杨万明说,该项工作始于2014年底,最初仅与20多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实现联网,到目前已经与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有效覆盖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个人信息。
杨万明强调,中国在发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同时,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保护,同步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和网络查控操作标准流程,对所有涉案的财产查控进行全程留痕、自动监控,并坚决依法严惩违规查控行为,实现网络财产查控与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保护的有机统一。
不过,目前的网络财产调查模式仍存不足。杨万明表示,一是网络财产调查模式仍然存在盲区。比如说现金、贵重物品。二是新型财产快速发展带来了一些挑战,比如说互联网资金和比特币。三是网络财产调查范围和功能还不够完善。
最高法将进一步扩展查控范围和功能,实现对各类财产全覆盖,实现网络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同时,还将广泛推广审计调查、悬赏调查、委托调查等措施,做到网络财产调查与传统财产调查互相结合、互为补充。
新闻推荐
当下中小支付机构像极了中年人的状态,既面临日益迫近的降本增效防风险压力,又需要在日益固化的市场格局中寻找突破,没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