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二季度平均综合偿付能力达246%
中国银保监员会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43次工作会议指出,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176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较上季末下降2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较上季末下降2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2%、240%和299%。
银保监会指出,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经审议,119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52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为缓解偿付能力压力,多数险企不断加快的增资步伐和股东变更,加紧“补血”。据统计,今年初至今,已有27家险企合计增资约740亿元,是去年同期增资额的2.8倍,资本补充债券成为险企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新方式。具体来看,今年初以来,股东直接注资的险企有20家,增资金额为292亿元。其中,增资超过10亿元的险企有9家。此外,共有7家险企获批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总计不超过445亿元。
对于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工作和风险防控工作,银保监会强调,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依然是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保险行业自身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较高位运行,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均呈现向好趋势。据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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