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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保费规模9年增20倍,中华联合、阳光产险频获相关罚单

界面新闻 2020-05-13 13:03

记者 | 明超琼

编辑 | 张一诺

在保险市场,车险整治力度无疑排首位。

5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公开两张罚单,主要涉及车险违规返利行为。

继上月末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因业务数据不实被罚23万之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江北支公司”)再次踩雷。

罚单显示,中华联合江北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中华联合江北支公司2019年3月报销增值服务费27.88万元。经查,该笔费用通过蓝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虎公司”)开具的增值服务费发票报销,实际并未发生增值服务,报销支付至蓝虎公司指定账户后,3月28日又分批返还到中华联合江北支公司指定的3张个人银行卡中。该笔费用实际于2月及以前支出,3月25日入账。中华联合江北支公司经理晏青川对上述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和《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及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对中华联合江北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中华联合江北支公司经理晏青川警告并罚款1万元。

另一被公开处罚信息的公司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产险重庆市分公司”),此次也并非阳光财产在今年的第一笔罚单,今年四月份,阳光财产西宁市中心支公司因违反《保险法》有关规定,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30万。

此次罚单显示,阳光产险重庆市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及保险费率;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

阳光产险重庆市分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贾领峰承担上述问题的直接主管责任,阳光产险重庆市公司分管车险业务发展的分管总桂强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阳光产险重庆市分公司共罚款21万元;对直接责任人贾领峰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管理责任人桂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作为中国保险行业中举足轻重的险种,车险愈亦显示出其在社会发展中的刚性需求。数据显示,至2019年,车险保费规模已从2000年的373亿元增长至8189亿元。

自2019年以来,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已出台一系列监管措施及政策,也惩治了不少车险违规公司,或停业,或加大罚款力度。其中,也不乏大型险企的部分地区车险业务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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