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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百万年薪招主播,娱乐性与合规性如何兼容?

羊城晚报 2020-09-22 12:39

□然玉

近期,众安保险开出的一张百万年薪“英雄帖”备受关注,誓要打造保险业的“李佳琦”,希望将直播的娱乐性与金融的专业性相结合,为用户提供专业易懂的金融科普服务。当直播成为一种全民场景后,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开始抢滩直播大潮,将其作为保险行业营销宣传的新模式。不过,一片红火之下,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也对其中存在的隐患和风险作出了大量要求和提醒。

万物皆可直播,直播赋能一切。时至今日,“直播万能主义”在各行各业大行其道,就连理论上属于传统行业且专业门槛极高的“保险公司”,都不能免俗跃跃欲试。“allin直播”的热潮之下,从业主播的价码也是一路水涨船高。最新消息是,有保险公司一掷重金,开出年薪百万的优渥薪酬高调招聘保险主播。如此大手笔,开行业之先,但其本身的逻辑,却是非常可疑。

显而易见,高价招聘保险直播,无非是为了拉动产品的营销宣传,最终提升销量。然而有必要厘清的是,在这一模式中,所谓“保险主播”,到底要扮演何种角色?是单纯的“代言人”“推荐官”,还是“直播销售员”?如果是后者,则本质上就属于是“保险代理人”,按照有关规定,是必须具备资质且要登记备案的。就此而言,就算是顶流网红主播,也未必能够成为合规的保险直播人。

梳理保险行业的现状,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在于,许多保险公司并未就直播和主播的合规化进行太多努力,反倒大打擦边球。其典型的操作手法是,在“保险直播”中将宣传和销售行为混为一谈,这种“荐售”一体的模糊营销方式,很大程度上逃避了监管对于资格、牌照的要求。主播带货卖保险,却不受相关行业规范的约束,这显然是存在漏洞的。

一个基本的道理是,保险并非是普通的消费品,而是属于金融商品。这决定了,那套网红直播带货的营销模式,也许并不适合直接照搬照抄到保险的营销中。我们知道“直播带货”,讲究的是风趣幽默、妙语连珠,往往是诉诸于情绪煽动而引导消费者作出冲动的购物决策。可是,保险产品因其涉及到格式合同条款解释、风险告知、投保人适当性审查等专业事项,这无疑是审慎的、严肃的,也是枯燥的。

保险公司当然想通过“说学逗唱”就把保险卖了,投保人却不能稀里糊涂看着直播就把保险买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险和基金、股票有着相似的金融基因,对于其宣传营销过程的合规性管理,只能从严而不可放松。如果任由“保险直播”从现有监管体系撕开一道口子,那么长此以往,“买卖保险”娱乐化、轻率化、套路化,到最后恐怕只能剩下一地鸡毛。在肯定行业创新的同时,监管部门是时候进一步表明态度并给出针对性制度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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