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头入局:抢保险生意?用户轻松过亿
【编者按】
伴随着互联网科技公司的入场,网络互助平台用户激增,但其能否像保险一样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还有待实践检验。网络互助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境地。网络互助业务何以能轻松获得上亿客户?有着普惠初衷的网络互助,其商业模式是否存在硬伤?这一业务又将如何监管,一旦纳入监管又可能会有什么变化?
经过近10年发展的国内网络互助行业,平台数量从顶峰时期的数百家逐渐缩减。而百度、美团等互联网巨头在入局不久后近期又纷纷退出网络互助行业,引起各方关注。科技巨头入局后,短短几年,网络互助的参与人数便突破上亿人,这类非商业保险的产品为何获得众人青睐?
网络互助,简而言之是一种“一人生病,众人均摊,小额保障,即收即付”的契约形态。网络互助可以说是互助依托互联网的一种组织形式,并不属于商业保险。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中国保险研究所所长魏丽向澎湃新闻表示,起初互助是小社群性质的,同质风险的人群,且参与的人多为熟人,人数不是很多,通俗讲,就是大家抱团取暖。而网络互助的特点是打破了空间的局限,这个“团”迅速就变大了。
国内首家互助平台康爱公社的创始人张马丁曾谈及自身的经历:他想成立一家网上保险公司,希望能改变保险业高成本的运营模式,以保障为己任,实现低成本,实现更低保费更多保障,使其能覆盖更多人。不过,这一愿望在短期内并无进展。在一次陪伴母亲住院时,他看到有病人希望获得募捐而找医生开证明,这让他产生了互助互保的想法。
熟人圈转化为陌生人圈子,再伴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入场,网络互助的用户数量激增。有行业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网络互助平台的实际参与人数为1.5亿,预计2025年将达到4.5亿人,覆盖中国14亿人口的32%左右。
一位网络互助行业人士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谈到,自康爱公社2011年成立至今,国内网络互助行业经过近10年的发展,网络平台数量从顶峰时期的几百家逐渐缩减至几十家,中小规模的网络互助平台大量退出,行业的集中度不断提高,排名靠前的几家网络互助平台(相互宝、E互助、水滴互助、360互助)在会员数量和募集互助金的规模上,占到了全行业的七成以上。
就入局者来看,阿里、京东、滴滴、苏宁、奇虎360、美团、小米等互联网平台公司先后踏足。相互宝上线一周年时便宣布用户数量超过1亿。1月底刚刚关停的美团互助,最高峰时期平台加入人数曾达到3400万。
从上述互联网公司来看,无一不从自身的主业进军到金融行业,渴望斩获各类金融牌照,其中不乏近些年审批愈紧的保险牌照。网购电商、打车、外卖等高频刚需属性为互联网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流量,站在前端的互联网公司们开始争抢商业保险以及类保险的业务。
“现在介入网络互助的不少是非金融背景、以流量为抓手的互联网公司,很幸运的是这部分机构确实获得了天然的流量池,对于互助这个概念的推广是很好的。”一位互联网保险公司从业人士向澎湃新闻说。
保险业虽然发展迅猛,但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也对其产品设计、展业模式等造成不小的冲击。不少险企选择放低姿态,以让利换取互联网公司的流量入口,互联网公司们也早已看准这一机会,只是苦于无法满足持牌要求。
另一方面,保险保障意识与支付能力匮乏间的矛盾,也使得网络互助得以蓬勃发展。就用户角度而言,网络互助可以看作是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之外的一种补充保障形式,尤其是对于中低收入人群、隐形贫困人群,网络互助的加入门槛更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周雪峰表示,网络互助它本身是对保险的一个补充。现在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是受到限定的,有很多的疾病是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内的,你不可能通过保险,但这部分可能会通过互助来获得,而且社会上确实有这种需要。
“上亿人加入,肯定也还是看中了它的价格比较便宜,同时也能有一个保障。”一位寿险公司总经理向澎湃新闻指出,网络互助的用户下沉得比较厉害,也反映出其支付能力的问题。这类客户谈到支付的时候能力上就有所欠缺,对于保险到底是什么也不是很了解。
一位头部网络互助平台负责人直言,用户的快速增长和用户的保障意识之间其实是不平衡的。网络互助产品的初衷是普惠,但是下沉用户的保障意识缺乏,需要一个教育的过程和接受的过程。
换而言之,保险保障意识本身也存在着矛盾,消费者知道买保险可以获得保障,但什么是保险、如何获得保障并非人人皆知。商业保险产品条款等相对复杂但完善,网络互助产品这类以商业保险规则为参考的新兴业务,规则相对简单。
由此,网络互助产品或许成为一些用户所理解的“保险产品”。但用户加入后,也产生了一些因不符合规则而被拒赔的情况。用户认为分摊了互助金而得不到保障,网络互助平台则又“喊冤”。(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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