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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北海日报 2018-05-16 11:36

本报讯(记者 姚浩燕)日前记者获悉,《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获银保监会通过,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作为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纲领性文件,该《办法》旨在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办法》共6章40条,包括总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时间、信息披露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保险公司应当披露基本信息(包括公司概况、公司治理概要和产品基本信息)、财务会计信息、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风险管理状况信息、保险产品经营信息、偿付能力信息、重大关联交易信息、重大事项信息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5月12日发布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0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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