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违法行为,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收7张罚单
记者 | 郭甜甜
编辑 | 张一诺
3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公布7张罚单,剑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任命临时负责人未向监管机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和《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对该公司罚款合计76万元。
当事人黄建超、吴舒、马集对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行为直接负责,聂挺对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营业场所行为直接负责,谢智龙对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行为直接负责,刘宝林对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行为直接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对黄建超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吴舒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马集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聂挺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谢智龙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刘宝林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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