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成为金融对外开放的先锋队:外资独资、控股形式或涌现
作为中国最早开放的金融行业,16万亿资产规模的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再加速。
4月10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重要主旨演讲表示,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
习近平还强调,“这些对外开放重大举措,我们将尽快使之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兼博士生导师朱俊生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可以预计,未来外资进入保险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更加灵活,在合资公司中可以谋取控股地位,甚至还可以以独资子公司的形态经营,从而增强了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灵活性与自由度。进一步的开放对于推动保险市场改革,促进保险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以及保护消费者利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晓军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加快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是履行中国加入WTO关于服务贸易的承诺。中国金融业中最早开放的是保险业,此举既是遵守了原来的承诺,也是遵照了原来的顺序。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背景下,把保险业提到一个相当于先锋队的位置也是非常合理的。
实际上,这一轮促进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各项政策从2017年初开始相继出台。
2017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将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同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将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推进证券业和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的对外开放,并明确对外开放的时间表与路线图。9月,保监会召集10家外资公司负责人座谈,除了鼓励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涉足新业务领域、参与保险业经营新模式,还明确了将进一步优化准入门槛。
2017年11月10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国新办举行的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经济成果吹风会上表示,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就目前而言,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财险公司则没有外资投资比例上限的限制。
50%到51%的变化,数值甚小,意义却重大。就当前而言,中外合资寿险公司的股东构成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外国保险公司或金融集团与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合资成立寿险公司,二是外资公司与国内保险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在现有的26家外资寿险公司中,除了友邦保险、中宏人寿、中德安联人寿这三家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特例外,一般情况下合资寿险公司中的外资比例均未超过50%。
换而言之,中外合资寿险公司“50∶50”的股权比例中,外资并没有主导权,在面临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不一致时,往往因没有主导权而与中资股东间陷入僵局。一些中外合资寿险公司因此股权更替频繁,发展较为缓慢,比如中法人寿,其外资股东股权不断被稀释,偿付能力常年垫底,目前流动性已枯竭,靠向股东借款维持运营。51%的持股比例也就意味着外资有了占据主导权的可能性,可以按照其经营理念进行经营运作,从而减少内耗,增强公司发展的积极性。
朱俊生在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亦指出,由于寿险主要是个人业务,基本上不存在本土资源利用损失的问题,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可以更充分贯彻其经营理念,成为市场的新鲜血液。而且其经营理念、产品与经营策略等都会有市场溢出效应,促进中资公司的转型与发展。
石晓军认为,从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来看,中国保险业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保险本就是舶来品,外资保险公司对中国现代保险业制度的发展和建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中国保险业目前仍处于黄金期,中国中产阶级以上的人群对保险的内在需求很旺盛,但是从保险产品的丰富程度到定价的合理性,再到售后的管理,特别是理赔这一块,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如果在各种制度设计和战略和策略上,能够很好的借助外资力量的话,就可以更好地撬动保险业,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
仅以内地和中国香港地区相对比,不少内地人士选择赴港购买重疾险、分红型寿险等产品。就产品设计、理赔等方面来看,香港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条件更具优势,针对性也更强,从而吸引了不少的内地中产阶级人士。加大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无疑也将推动中国内地保险业走向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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