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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未按规定执行保险条款等多项违规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名阳保险等青海分公司一日领罚近百万

财经网 2018-11-30 14:01

财经网讯

保险业严监管仍在持续。

11月30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下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下称“名阳保险青海分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保险条款、未按规定对离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注销等问题收到监管罚单,两家保险机构加上相关管理人员共计被罚94万。

根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信息,经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执行保险条款的行为。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期间,该公司在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合同的赔付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赔付金额超出报备条款规定限额。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赵军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副总经理米升伟负有管理责任。

此外,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对离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注销的行为,涉及人数249名。

青海银保监局认为,上述未按规定执行保险条款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青海银保监局决定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处20万元罚款。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赵军胜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对米生伟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而未按规定进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管理的行为,则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八条,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青海银保监局决定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该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综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青海分公司及相关人员共计被罚30万。

名阳保险青海分公司同样存在违法行为。

经查,名阳保险青海分公司在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涉及金额908.86万元;该公司还涉及未在业务档案中记载被保险人名称或姓名、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等问题。时任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增对上述违法行为均负有直接责任。

对此,青海银保监局认为,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决定对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上述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责令改正,处50万元罚款;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刘增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而上述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的行为,违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一条,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二条,决定对名阳保险青海分公司该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决定对刘增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此外,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的行为违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四条,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五条,决定对名阳保险青海分公司该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决定对刘增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回顾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处罚信息,因未按保险规定执行保险条款、未在业务档案中记载被保险人名称或姓名、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等出险细节违法违规而受到监管处罚的现象有所增多。有人士认为,今年以来严监管势头不减,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对保险经营细节更为关注。这也体现监管常态化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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