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理财出新规: 不得以任何形式刚性兑付
今后,利用互联网平台买卖黄金将迎来正式规范!继今年5月份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14日,央行正式发布《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黄金产品仅限金融机构、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黄金交易场所向市场提供,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向市场提供黄金产品。
●南方日报记者张昕
互联网上不得随意买卖黄金
近年来,随着汇率市场的不断波动,黄金交易量实现了快速增长,由此也吸引了众多互联网企业的参与。
然而,互联网黄金平台在降低个人投资黄金门槛、方便市场交易的同时,部分平台也出现夸大宣传、承诺收益、设立资金池等违规行为,造成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12月14日,央行连发《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份文件,以此防范黄金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
新规指出,除金融机构和黄金交易所,任何个人和机构不得提供黄金产品,并明确了互联网公司的代销角色,大大提高了准入门槛,要求实缴注册资本金达到3000万元,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销售黄金产品。
同时,通过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其开发的黄金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做市商资格(含尝试做市商)。
记者调查获悉,资格的限定也意味着目前仅有16家银行具备相关资格条件。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017年公布的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正式做市商名单,仅有中、农、工、建、交以及招商、兴业、中信、平安、宁波10家银行,尝试做市商也仅有光大、民生、广发、浦发、上海银行、澳新银行等6家银行。
对黄金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黄金价格经过今年上半年的震荡下行,从今年8月开始出现反弹,价格连连攀升,截至目前,上金所黄金“T+D”(由上海黄金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价格在每克276元左右。
《办法》中所称的黄金产品,包括实物黄金、黄金衍生品(如黄金“T+D”),以及没有黄金交割、通过记账来博取黄金价格波动的价差收益(如纸黄金),这些领域,目前互联网企业都有涉足。
《办法》要求,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黄金产品的宣传口径应当与金融机构官方网站保持一致。对黄金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及代理销售的互联网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刚性兑付。
同时,互联网公司可以展示产品,但不得提供黄金清算、结算、交割等服务,不得提供黄金产品的转让服务,不得将代理的产品转给其他机构进行二级或多级代理,金融机构也不能将其应有的责任推卸给互联网公司。
此外,《办法》也明确要求,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资者销售黄金产品,即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黄金产品时,应当向投资者说明产品特性,并提示产品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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