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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老赖”将受限制 P2P全面接入征信

南方农村报 2019-09-09 14:50

|网贷|

南方农村报记者郑展能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明确P2P网贷将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在P2P网贷上借款未还的“老赖”,今后将受到各个方面的约束及限制。

网贷运营信息

全面接入征信体系

根据通知,纳入征信的不仅仅局限于失信人信息,而是P2P网贷机构的所有借贷信息,并逐步把P2P网贷机构全部纳入,实现征信体系的全覆盖。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目前仅有46家P2P机构接入百行征信,只占正常运营平台的6.5%。

通知要求逐步把P2P网贷机构全部纳入征信体系,意味着P2P财务披露将更加透明,特别是业务数据、利率情况等均会报送征信机构;另一方面,一旦借款人有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相关信息将被报送征信机构,并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以往,由于无法通过征信机构了解借款人的信息,网贷行业中一个借款人在不同平台多头借贷的现象时有出现,而通知下发后,网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将被有效消除。

联合金融机构

共同限制网贷“老赖”

实际上,从去年开始,网贷“逃废债”问题就已十分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8月底,全国已有近50家平台上报并公示了“逃废债”名单,涉及超19万名恶意逃废债行为人,即这些人欠债不还,成为了网贷“老赖”。

目前,对于网贷“老赖”,通知要求加大惩戒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网贷“老赖”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这也意味着,一旦成为网贷“老赖”,在银行贷款的利率也会高很多。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加大社会惩戒力度,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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