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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清理P2P和违规现金贷之后,金融业务“持牌经营”信号清晰 部分网贷机构可转向小贷

深圳商报 2019-12-05 03:56

(记者 谢惠茜)金融行业“持牌经营”的信号愈来愈明显:先是近日监管出台相关意见,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随后在两日内两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

11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同意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筹建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而就在前一天,重庆银保监局也批复同意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参股设立重庆小米消费金融公司。

对此,平安集团方面向深圳商报记者证实了该消息,并称 “我们已收到银保监会批复,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完成消费金融公司的筹建工作”。

此前,平安旗下的陆金所宣布退出P2P网贷业务,业内已有预期平安将申请消费金融牌照。有业内人士也指出,两天之内两家消费金融公司获得批复,显示出监管部门在整顿清理P2P和违规现金贷之后,希望通过向实力和背景较强的互联网巨头和金融机构发放消费金融牌照的方式,满足下沉市场不断增长的消费信贷需求。

另有接近监管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在经历了网贷行业的“爆雷潮”以后,监管的思路已经非常明确,就是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要“持牌经营”,而且审批准入的门槛也会提高。这是吸取之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门槛太低的教训。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

据了解,目前这份文件已下发到各地整治办。该《意见》规定,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主动处置和化解存量业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普惠金融规范有序发展。同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细则,设定更为严格的标准。

《意见》还明确了拟转型网贷机构的基本条件。其中,《意见》要求网贷机构需保持存量业务无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同时,需要结合合规检查情况,如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及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最近1年保持全量业务银行存管上线状态等。此外,《意见》还对股东和团队消化处置存量业务风险的能力、转型方案可行性、金融科技实力等方面设置了相应条件。比如原有股东不具备消化存量业务风险能力的,必须引进新的有实力的股东,并作出消化存量业务风险的承诺。

在注册资本方面,《意见》要求,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出资形式应为货币。而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要求。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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