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网贷机构退出指引:须在7工作日内通知出借人
11月21日消息,近日,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要求,退出小组须在小组成立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出借人,在公司官网及其他有效渠道发布退出网贷行业公告,并关闭发标、放款及出借人充值、投标等功能,保留还款、提现等功能。
根据《指引》,网贷机构退出须遵循八项流程,具体包括:提出退出申请;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退出公告,关闭部分功能;编制业务情况清单,制定退出方案;报送退出方案及其他材料;公布退出方案等相关信息;按计划落实出借人资金,稳妥结清存量项目;退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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