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受理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本报讯(记者王丽君通讯员王冬梅)自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设立了专门受理窗口,并于9月5日受理了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9月4日,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一楼户籍大厅民警接到群众林先生电话,咨询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关事宜,户籍民警按照《办法》规定,详细告知其办理要求及所需手续,并为其预约了办理时间。9月5日,林先生持相关手续到肃州分局一楼户籍窗口申请办理居住证。肃州分局出入境和户籍窗口民警进行资料审核及网上受理后,提交省公安厅制证。20个工作日后,林先生就能拿到居住证了,他成为首位在酒泉申办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据了解,林先生是台湾屏东县人,2000年7月起一直在肃州区工作。多年来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十分不便。
“有了居住证,可以和大陆居民享受同样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可以在互联网上购买火车票、飞机票,这将为我带来很多便利。”林先生高兴地说。
据了解,《办法》中明确规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居住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及在内地(大陆)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的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便利。
另据介绍,9月1日起,肃州区全面推行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内地(大陆)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内地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签发时限全部缩短到7个工作日、为有应急需求的外籍人员提供便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