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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通报:上期所处理两起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的违规行为

澎湃新闻 2020-02-26 20:17

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处理了两起在期货合约上通过对敲转移资金的违规行为,对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警告等处分。

根据上期所在官网发布的违规处理决定公告〔2020〕31号,2019年8月8日、8月9日交易日,郭振衡操作其账户与郭建亭账户在黄金、锡两个品种三个合约上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

上期所对其处罚结果为:1.给予郭振衡通报批评处分。2.责令改正,给予郭振衡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的处分。3.给予郭建亭警告处分,并要求其加强对自身账户的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违规处理决定公告〔2020〕32号显示,王少波为在某期货公司举办的期货大赛中获奖,于2019年10月9日交易日操作其账户与岳小花账户在沥青、线材两个品种三个合约上通过对敲手段转移资金。

上期所对其处罚结果为:1.给予王少波通报批评处分。2.责令改正,给予王少波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3个月的处分。3.给予岳小花警告处分,并要求其加强对自身账户的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另: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所谓“对敲“交易,指的是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的互为对手交易,是期货市场典型的违规交易行为。

引人关注的是,上期所近期对于违规交易查处情况的公示和以往比有了很多新变化,对违法违规案件中当事人信息采取实名发布,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透明。

上期所此前对此表示,长期以来,交易所始终以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交易为要任,推进监管措施优化,加大对违规交易行为惩戒力度。实名公布违规交易客户,表明交易所严抓狠打违规交易的决心,同时借此提升对市场潜在违规交易行为的警示作用,使监管信息公开成为行之有效的措施。

上期所称,此次变化的出发点是希望能够借此加强投资者教育,警示违规客户,提升违规成本,有效遏制违规交易。交易所以往对案件匿名、简略通报的模式成效有限,而且也出现同一客户屡犯的现象。监管信息的公开透明已经成为境内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通行做法,一是对涉案人员实名公开;二是对案件始末及进展详实报道;三是对监管依据明确阐述。为此,上期所认为对被交易所经过立案调查并处罚的违规案件进行信息公开,教育警示全市场势在必行。(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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