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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一哥”永安期货成功过会 控股股东离奇消失

成都商报 2021-09-23 13:24

“期货一哥”永安期货近日首发申请闯关成功,即将梦圆A股。记者注意到,虽然永安期货的上市申请已经获得了通过,但监管层同时也就其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不一致、是否规避分拆上市规定等多个问题进行了问询,尤其是控股股东离奇消失引起各方关注。

永安期货在新三板挂牌后,多年来一直“错认”财通证券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持有永安期货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财通证券、浙江产业基金、浙江东方、浙江省金控、浙经建投,持股比例分别为33.54%、26.72%、12.70%、10.59%、10.59%。

永安期货在最新版招股书中称,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浙江省财政厅是财通证券、浙江产业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因此间接控制永安期货70.84%的表决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从新三板挂牌期间曾认定财通证券为控股股东,到如今发现控股股东居然搞错了,这的确有些不可思议。

永安期货于2020年12月发布更正公告,解释了“错认”的原因。公告称,2016年1月,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财通证券持有股份的比例由51.09%降至33.54%,依其所持股份享有的表决权已无法控制公司股东大会,且其提名董事亦未能占据公司董事会的半数以上席位。因此,将控股股东相关信息更正为公司自2016年1月起“无控股股东”。

公司进一步称,2017年9月26日,财通证券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明确自2015年12月31日起不将永安期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因永安期货“自身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准确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信息,仍认定财通证券为其控股股东。

永安期货未及时更正控股股东认定,违反了信息披露及时性、准确性。2021年3月11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就其控股股东前后认定不一致的情形,对永安期货进行监管工作提示。记者注意到,由于监管提示既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属于行政监管措施,永安期货也未因此受到其他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公司据此认为,控股股东的认定、分拆规定及信息披露差异等事项,并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中明确:“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或许正是为了规避这一规定,财通证券才主动放弃了对永安期货的控股地位,也导致了永安期货控股股东突然消失。

对此,永安期货辩解称:公司2016年增资后,财通证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不足50%,不认定为控股股东符合《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定义。公司不是财通证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不适用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的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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