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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50 万 可从天府股交中心买可转债

金融投资报 2019-10-25 01:44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同意天府股交中心向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发售可转债

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高净值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天府股交中心购买可转债啦!10月23日,《金融投资报》记者从天府股交中心获悉,天府股交中心开展高净值自然人合格投资者购买可转债产品试点工作,近日获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天府股交中心可以向拥有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条件的自然人出售可转债产品。据悉,这将是自天府股交中心成立以来,首次面向高净值自然人合格投资者出售可转债。对于落实“债券优先”战略、促进天府股交中心债券市场的发展、满足合格自然人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将使天府股交中心债券发行平台促进四川经济发展的功效得到进一步显现。

天府股交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将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

局的批复要求,通过引入专业投资顾问等方式加强试点项目的合规性审查与风险防范,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争取在今年底前开展3-5单可转债项目的试点,积极推动挂牌展示企业发行可转债,进而充分发挥天府股交中心债券发行平台的作用,促进四川经济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证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满足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条件的自然人,都属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合格投资者范围。

天府股交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稳步推进中心债券市场的发展,培育中心的风险控制能力,2018年5月18日,中心在推出可转债时未将自然人合格投资者纳入可转债合格投资者范围。

一年多来,中心始终坚持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基本原则,对可转债的发行构建了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债券发行平台初具雏形,初步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且运行情况良好,进一步发展壮大具备一定的基础。

截至2019年9月底,天府股交中心已受理可转债发行申请17笔,申请发行规模41.715亿元;核准可发行的可转债项目7笔,核准可发行金额为26.735亿元。实际已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正常付息,暂无违约记录。

据悉,目前海南股交中心、齐鲁股交中心、北京股交中心、中原股交中心、安徽股交中心、青海股交中心、江西股交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已向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开放了可转债产品的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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