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因百白破疫苗质量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 粤未采购该批次百白破疫苗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锦辉通讯员/粤康信)因为“狂犬病疫苗”造假而受到广泛关注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因为生产的百白破疫苗质量不合格而受到了行政处罚。20日,笔者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广东省未采购该公司生产的该批次(批号: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
19日晚间,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收到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吉林省药监局决定对长春长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库存的剩余“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186支、没收违法所得85.88万元。同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万元。罚没款总计344.29万元。
去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长春长生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批号:201605014-01)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是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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