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银保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遭通报
本报11月7日讯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19年第2号通报《关于易安财险、广发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
《通报》指出,2019年6月至8月银保监会受理反映易安财险涉嫌违法违规的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266件,占银保监会同期受理互联网保险投诉量的64.10%。上述投诉集中反映易安财险的理赔时效问题,共涉及理赔案件270笔。经查,234笔赔案存在理赔核定超期限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在消费者提供理赔证明和资料后,易安财险未在30日内对赔案作出核定,违反了《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此外,《通报》指出,2012年广发银行根据其内部《私募股权基金(PE)代为推介合作产品方案》,在行内代为推介私募股权基金。该基金于2019年8月到期,出现账面浮亏且到期无法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的情况,引发消费者投诉。经查,广发银行存在5个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未按照监管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未按照监管要求,妥善保管推介过程文件资料;在对内部营销人员的相关推介培训材料中,未提及并分析基金产品可能对该行以及投资人产生的风险等。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上述两家机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围绕营销宣传、产品销售、保险理赔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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