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建国家森林城市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从这描述简朴淡雅的景色中,便可以看出古人对宜居环境的向往。如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不仅仅是山清水秀,更是朝着生态文明建设的美好未来发展,这象征着人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处的最佳状态。
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能够兼顾经济发展,促进人们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建设这样的生态宜居城市,是需要达到一定的绿化程度和生态圈的完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建设国家森林生态城市是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体现着我们国家在建设更优美环境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我们一直在提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在改造美好家园的时候,要兼顾环境,这样环境才会对我们有更多的回馈。然而当下的生态环境问题却让人忧心忡忡,水源的污染,森林的锐减,水土流失……积弊已久的环境问题不断涌现出来,给我们警示,如何才能创建美好未来?因此,建设国家森林城市,营造绿色生态家园,保护我们的美好家园至关重要。
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绝非一朝一夕,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展较快,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却相对滞后,很多改革的举措在国际上没有先例可循,难以找到可借鉴的经验。这就需要我们不断从实践中吸取经验成果和教训,逐步推进绿色发展。毫无疑问,一套适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制是最基本的,也是对环境保护的最有力保障。制度法规可以从根本上约束环境违法行为,正如《管子》有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因为我国幅员辽阔,管理方面有些地方鞭长莫及,环保真正落实到的地方较少,很多地区产业不合理的生产操作屡屡出状况,让人不能轻视。这就要严格的制度和法律法规来划定生态红线,设定生态破坏终生责任制,起到规范和警示作用。同时,严格的法律法规能让人们更加重视森林,一定程度上提高人们对森林的友好态度和保护意识。
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同样要发挥主体共同保护的作用,需要多主体去集体落实守护责任。我们更远大的目标便是建设生态城市,生态城市不仅有很高的森林覆盖率,覆盖区与城市区相映相成,构成园林美;还拥有平衡状态的完整生态圈,是一种城市与生态的完美结合。如何为未来的发展打好基础,一方面需要教育广大群众在生活中养成好习惯,比如从我做起执行垃圾分类就是最基础的环保行为,参加环保行动共同创建绿色家园。另一方面国家对企业要积极引导,普及绿色生产的优势效益,让企业发现环保不仅不会损害利益,而且一旦方式正确更可以后发大幅提升发展。这对城市发展来说也是一种极大的可持续作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才能蒸蒸日上。
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任重道远,需要一代代人的坚守。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守护绿色家园和建设美好的生态城市需要我们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更要有守正笃实、久久为功的不懈努力。如老子说“慎终若始,则无败事”,我们要秉承这样的信念,以长久多样化的治理,去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未来,建设好国家森林城市能够提高人们生态意识和生态文明水平,改善我们的生活居住环境,是城市形象的重要体现,更是我们对绿色家园的美好追求。(指导教师蔡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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