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全区工业经济规模不断壮大、效益明显提高、产业链条更趋完善、创新能 力显著增强、品牌效益持续释放,打造福山工业经济发展“升级版” 我区制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昨日,记者从区工信局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区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我区制定关于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所涉及的省、市级政策资金,按照省、市级政策规定执行;涉及的同一企业(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推进两化融合贯标,帮助试点企业开展基础建设、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协同创新。推进“互联网+制造”,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融合试点,推进工业云平台建设,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建设云服务平台,服务周边地区和中小型企业。
对新认定成功的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国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成功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激发现有企业发展活力
梳理摸排区内工业企业现状,完善企业数据库,深挖现有企业发展潜力和资源优势,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助力企业发展更好。支持总部在外埠的外来企业“深耕福山”,鼓励企业向其总部争取研发中心、(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新上生产线等,对区内企业将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子公司、子公司升级为集团公司或成功争取总部落户的,视其对全区产业升级或经济发展贡献成效,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扶持奖励。助力本土企业“展翅高飞”,筛选一批有科技含量、有市场竞争力、有强烈发展欲望的本土企业,借助大院大所的创新资源,引导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引进优质管理人才和先进管理体系,打破“本土式”“家族式”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向现代化管理转型。
鼓励企业智能化改造
支持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生产设备、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对生产性设备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生产性设备投入300万元—500万元(不含)的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3%给予补助。对通过融资租赁购置先进研发生产设备的,按照融资租赁综合费率中的5个百分点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鼓励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方面加大投入,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专业研发机构,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创新显著、研发投入比例较高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补贴;对企业省、市成果贷、科信贷,提供40%—70%的风险补偿,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纳入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科技型企业,给予1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补助30万元;小微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大力培育高成长型创新企业
建立优势高成长企业培育库,构建企业从专精特新到细分市场隐形冠军、从隐形冠军到“小巨人”,从瞪羚到独角兽的成长培育机制,打造一批创新发展的标杆型企业,树立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典范。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隐形冠军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准独角兽企业的,按其上一年度经济发展贡献的4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独角兽企业的,按其上一年度经济发展贡献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1300万元、600万元。
加大品牌奖励力度
引导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品牌培育,扩大品牌规模,形成区域品牌聚集优势,提升区域品牌知名度。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给予8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长质量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国家“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支持技术标准产业化应用
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助额度。对参与上述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按照参与标准制修订程度确定资助额度,不超过主持制修订同级标准资助额度的50%。
鼓励企业申报专利
推动发明专利“量质齐升”,提高企业自主品牌“含金量”。对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促进我区产业发展的专利授权年度达到10件以上的发明大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的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对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单笔贷款,按照当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支持,一个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引导大中型企业做优做强
鼓励骨干企业增资扩产、兼并重组、设立研发中心,推动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形成一批生产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在主导产业“高原”上再筑“高峰”。对首次入选“山东省100强”“中国500强”“世界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负责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支持中小微企业上规模上台阶
发展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加大对重点成长型企业的培育力度,加快“个转企、小升规”步伐,形成市场主体“铺天盖地”发展的良好格局。筛选一批产值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纳入全区“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对库内首次列入规上工业企业统计范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时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贴息补助。若企业被退库再次升规列统的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扶持优质企业挂牌上市
制定企业挂牌上市年度规划,筛选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企业多渠道、多形式挂牌上市。对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企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补助980万元;对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企业,补助1080万元。其中,对全区首家实现主板上市的企业,额外追加补助1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
丰富完善金融业态,新引进一批银行、保险、基金、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规划打造区级金融中心,聚力服务实体经济。用足用活投融资顾问制度和金融辅导员制度,鼓励金融机构整合优势资源,开展金融创新,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差异化金融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对当年年末区内实体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亿元及以上或区内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200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机构,给予银行负责人3万元奖励;对年末区内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同期本外币贷款余额增幅,且区内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幅排名前三的银行机构,给予银行负责人1万元奖励。充分发挥基金提升资本运作效率、加速产业资源整合的优势,利用区内应急转贷基金杠杆放大效应,帮助企业解决贷款资金周转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区内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费率。加快商业保理产业园建设,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与此同时,该《意见》还对优化资源配置和着力提升持续发展力、推进“亩产效益”评价及成果应用、多管齐下盘活闲置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和着力提升服务保障力、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地、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监管服务效能等相关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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