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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租房市场不再任性

南方日报 2020-09-09 07:47

■王庆峰

提起租房,很多城市里的“漂一族”都有一把辛酸泪:房子里残存的甲醛危及租户健康,租约未结束房东就涨租金,租赁合同还藏着一份租金贷款合同……为解决这个“老大难”,住建部日前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对租赁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这并非住房租赁市场的第一份相关条例,却是第一份专门性的条例性文件。2017年,住建部就曾发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但把租赁和销售放在了一起,只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迄今也没有出台正式文件。这次条例单独成文,涉及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扶持措施、法律责任等方方面面,系统性之强前所未有,体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从实际生活看,租房市场有法可依是民心所向。据统计,目前我国在城镇租房居住的人口约为1.6亿,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在大城市,这一比例更高。但是,许多人都曾遭遇强势房东、黑心中介以及各种屈辱条款,租房生活面临维权难的困境。他们迫切希望,租房能够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别再让漂泊的自己倍感无力。

从政策方向看,租房市场建章立制是大势所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从这个意义上,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不是一时之计、一时之策,而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远制度安排。一项专门条例性文件,有利于为租房市场厘清方向。

具体到内容上,这次的条例有很多亮点。“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等,对出租人进行了明确规范。对租赁公司、地产企业、房产中介,条例也分门别类进行了细致规定。此外,条例还聚焦近期租房乱象,对“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等给予了重点关注。

徒法不足以自行,关键还得靠落实。租房市场难点、堵点、痛点多,某些痼疾由来已久,要敢于动真格,建立有效的投诉机制和提供有力的追责手段。在这方面,条例做得相当到位。出租人违规出租最高罚50万元,中介违规可处5倍罚款并限制从事中介活动……只有责任够实,才能形成千钧之力。

在房价高企的市场环境下,条例也可以起到提振信心、温暖人心的作用。现在,许多人都有重购轻租心理,但如果租房也能过上高品质生活,愿意租房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人们的购房焦虑也会有所纾解。相信随着我国租房市场进一步规范,租客的美好时代终有一日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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