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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拟货币炒作风险

惠州日报 2017-11-07 22:32

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不少街坊应该都对这些虚拟货币很面熟。但是,大家对这些货币的“投资”一定要注意,因为虚拟货币炒作是个真实的坑!千万别掉进去!

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

专家指出,“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认为“虚拟货币”具有或将会具有法定货币属性并借此开展投机炒作、网络集资、借贷融资等行为,无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虚拟货币不具有货币属性

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与此同时,《公告》还指出,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信达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嘉禾表示,真正的货币或者有货币属性的东西,其价值的保障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强大的国家政权保障与背书,二是普遍的民众使用性与难以替代性。因此,虚拟货币显然不是真正的货币。

消费者需警惕炒作风险

在监管部门明确态度之后,尽管比特币中国、火币网等“虚拟货币”运营商陆续对交易平台采取了限制措施,但“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却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且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投资者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平台技术风险等,需要投资者自行承担。

理性对待新事物

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含看来,“虚拟货币”在中国大行其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缺乏多层次、多品类的投资品市场,从而使众多投资者选择了“虚拟货币”这样的投机性产品。

李虹含认为,中国还应抓紧构建符合时代背景的电子货币体系和虚拟货币,同时完善投资品市场以及对于新型金融科技体系的监管,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好金融科技,使之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金煜介绍,实际上,“虚拟货币”往往对应的算法十分复杂。从网络技术创新的角度,“虚拟货币”确实有一定的创新价值存在,不应该将这种新生事物全盘否定。

“但是,"虚拟货币"的开发者、运营者等相关主体也有义务向社会公众普及这些算法本身的创新型和价值,确保市场需求源自消费者对"虚拟货币"创新价值的真实理解,而不是出于投机炒作的冲动,最终陷入泡沫破灭的深坑。”金煜表示。

金煜建议,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建设专门针对“虚拟货币”这类创新的监管措施甚至机构,以便更好地规范这一虚拟商品的发展,使其在市场上的交易真正基于使用价值。(据人民日报海外版)

惠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是2013年1月正式成立的金融公益性社团。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免费提供金融咨询投诉、调解服务,推动普惠金融宣传教育。会址位于惠州长寿路4号,金融热线12363,网址http://hpfc.hz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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