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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资金一周净流出40亿 平台拯救债转业务欲解流动性危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8-07-18 04:59

本报记者陈植上海报道

随着P2P平台陆续“爆雷”,整个行业成交量与资金流入额双双呈现快速下滑趋势。

融360监测数据显示,上周(7.07-7.13)网贷行业成交量为405.17亿元,较前周环比回升下降5.90%,当周资金净流出额高达40.47亿元,其中14家平台资金净流出额均超过亿元。

“实际情况可能比这份数据更糟糕。”一家P2P平台负责人认为。过去一周多家行业头部P2P平台每日资金平均流出额都在2000万元-4000万元之间,个别平台甚至私下感叹,这种局面若再持续数周,他们也可能遭遇资金链断裂风险。

在他看来,这正令P2P平台债转业务俨然成为行业流动性风险持续升级的下一个雷区。

债转业务“危局”

所谓债转业务,即P2P平台在出借人投资借款标的时约定,这份借款标的将在一定期限后可通过平台转让,出借人灵活提取资金获利退出。

为了接盘这部分需要转让的借款标的,通常P2P平台都会发行多款类活期理财产品募资对接,甚至不少出借人投资款被优先划入类活期理财产品确保这项业务平稳运转。然而,由于当下投资者信心受挫,债转业务正面临日益严峻的挤兑风险。

“如今不少P2P平台已采取限制类活期理财产品时时提现,或限制出借人债转规模等方式以期避免可能引发的危机。”一家大型P2P平台业务总监担心,这种做法未必能彻底解决当前P2P行业正遭遇的流动性风险。

“其实,当前P2P平台不乐观的现状,主要分成两大类,一是出借人担心部分平台存在自融、资金池、虚假借款标的等违规业务风险,赎回资金避险;二是多数操作相对合规的P2P平台债转业务正随着赎回量骤增与资金流入匮乏,引发潜在的资金链断裂危机。”上述P2P平台负责人分析。

一位熟悉债转业务的P2P平台业务总监透露,债转业务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强出借人资金退出灵活性提升用户体验,以期吸引更多资金迅速扩充平台业务。“其实,P2P平台通过债转业务,对同一笔借款标的又能再收取一笔手续费、会员费、服务费与违约滞纳金,令整个业务利润成倍增长。”

“事实上,多数债转业务背后都有真实的借款标的,严格意义上算不上资金池业务,但它却存在类似资金池业务的期限错配、长借短投等风险隐患。”上述P2P平台负责人解释,当前这个P2P行业普遍出现出借人集体转让借款标的赎回资金、新资金流入骤降等状况,恰恰将这种期限错配风险无限放大,最终可能提升P2P挤兑风险。

“个别P2P平台已向老用户提供年化利率18%、一个月期限的自动投标型活期理财产品,但这类产品以往都是用来吸引新出借人获客的。”一家P2P平台产品部副总坦言,不排除这些P2P平台债转业务已经出现不小的资金缺口,因此不惜成本抬高利率吸引新资金流入,避免债转业务入不敷出。

融360最新监测的数据也显示,截至7月7日-13日当周,P2P行业平均预期收益率为9.97%,环比增长0.18%,平均借款期限为16.02个月,环比拉长1.13个月,显示多数平台正通过抬高利率与拉长投资期限获取资金流入,对冲风险升级。

平台急寻“治本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多家P2P平台人士了解到,已有平台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危机,开始各显神通。

这些P2P平台为了限制类活期理财产品被随时提现,或限制出借人债转规模等方式,人为压缩债转业务资金“缺口”。

具体做法有,他们会设定每日类活期产品的取现额度,一旦资金赎回额超过这个额度,平台就会通过技术性手段延缓出借人资金提现到账流程,以此“控制”债转业务资金净流出额。也有的P2P平台放缓了对借款人的放款速度,以此留出更多资金应对赎回压力。

在他看来,在当前出借人债转赎回压力倍增的共振下,上述救急措施持续不了多久,需要平台高层创新更有优势的对策力挽狂澜。

一家P2P平台创始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监管部门曾向P2P平台建议提出采取兼并重组或托管等方式允许部分无运营能力的平台良性退出,以此降低出借人损失,进而缓解整个行业的投资信心;此外部分P2P平台则建议或由监管部门牵头建立评级制度,根据不同平台风控与合规能力排定座次,引导出借人辨解各平台风险。

甚至个别大型平台认为目前出问题的网贷平台其实并不是真正的P2P,因为完全合规操作的P2P平台是不存在挤兑风险的。因此他们向监管部门建议应从严整治带有资金池业务色彩的活期产品与债转业务,并强调只要存在期限错配业务,就不被纳入合规操作范畴。

但当前相关部门尚未对建议给予明确回复。

前述P2P平台创始人还认为,多数相对操作规范的P2P平台如何有效提升债转业务现金流管理与兑付能力,同样是关键钥匙之一。

当前,有P2P平台向监管部门建议干脆引入类牌照制的备案监管模式,即平台在做大业务规模同时,须满足相应的资本充足率、坏账拨备率、风险准备金等要求,从而确保有足够能力应对挤兑风波。

一位曾有意赴港拓展业务的P2P平台人士称,上述监管措施正赢得不少国家地区金融监管部门青睐。此前,他有意在香港拓展P2P业务,但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强调,只要拿了散户投资者的钱,就必须按照类银行业务监管,设相应的资本充足率与坏账拨备率等指标,定期接受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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