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调查首家清盘直销银行:因未报批被银监叫停 平台操作实被互金公司掌控
全国首家直销银行清盘事件成为金融业内关注的焦点,该事件成为“罗生门”,疑点重重,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先后两度赶赴泊头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泊头农信社)进行现场调查。
9月20日记者独家获悉,沧州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对多盈财富泊头农信直销银行(下称多盈财富直销银行)平台投资人代表表示,多盈财富直销银行是被监管部门叫停的,因为它违规了,泊头农信社开展上述业务,作为持牌金融机构未报经银监部门批准。
上述直销银行业务被叫停为全国首例,并给公众留下多个悬疑:一个平台,却为两个法人操控,说是合作,却一言不合互不认可;直销银行平台冠名“泊头农信”,对外高调宣称泊头农信社为运营主体,但后者给公众的印象却对该平台无实际操控权。泊头农信社是一家持牌金融机构,而另一方上海团盈只是一家互联网机构,平台话语权却被后者掌控,暂停和兑付方案系上海团盈通过平台公告。
9月20日上午,在泊头农信社后院的一间平房内,记者见到泊头农信社董事长庞冰。在记者印象中,他的出现总是随身带着一位法律顾问。神情凝重的他声音稍显低沉,在交谈中坦承,该平台的运营主体是泊头农信社,但平台目前在技术层面实由上海团盈公司控制。这恰好解释了当初“罗生门”上演的直接原因:即当初上海团盈通过直销银行平台公开发布平台暂停公告和兑付方案,而泊头农信社却通过短信私下告知投资者该方案未经其授权。
多盈财富直销银行投资者实际人数尚无权威统计结果。而根据多盈理财公众号在7月6日的宣传,多盈直销银行“已获超过700万用户青睐”。投资者们所担心的事情之一就是,目前该平台投资者赎回已出现延期。
“这周之内我们收回来的款项,也没法兑付给大伙。团盈方的科技人员不配合,我们无法操作。就因为这个问题,我们多次和他们协调。”9月20日当天,庞冰和投资者代表座谈了三轮,他现场通报了事件进展,期间还透露了泊头农信社方面兑付方案的初步思路。
调查:直销银行设立未经银监部门审批
9月20日,河北沧州御河路。来自河南的投资者宋先生站在街头,显得有些心事重重。街头的风景、飞驰的小车、来往的人潮,似乎也不能“分散”他的这份“心事”:“8月27日,我11000多元的一笔交易到期,钱收到了。但8月28日一份半年期4万元规模的交易到期,至今仍未兑付。后面到期的都没有兑付,好担心自己的投资‘打水漂’。”
当天,多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9月以来到期的都未能及时兑付。投资者们的投资金额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其中一位投资者在该平台的投资余额为120万元,约40万元到期未能及时赎回。
有投资者向记者出示的多盈财富APP显示,8月31日之后已到期的交易,在多盈财富APP中显示依然在“持有中”,而之前到期兑付后会显示在“已回款中”。
至于该直销银行平台投资人数目究竟是多大规模,尚无官方准确数字公开。多盈理财公众号对外宣传为用户超过700万。根据投资者的初步统计,仅北京46人的投资金额合计已达1670万元。不过这些数字均未得到泊头农信社确认。就该平台涉及人数和资金规模,记者当面向泊头农信社董事长庞冰及其他工作人员核实,但对方均回避作答。“这个你可以问副主任”,庞冰说。但记者和该联社副主任反复沟通,对方未正面作答。
此次事件之所以成为持续的舆论热点,其中之一就在于这是发生在直销银行这一新生事物身上。目前对于直销银行的界定,尚未见监管层明确给出。根据行业对此的理解,所谓直销银行,是指业务拓展不以柜台为基础,打破时间、地域、网点等限制,主要通过电子渠道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银行经营模式和客户开发模式。作为金融创新产品,直销银行业务本质是建立在电子账户平台和支付平台上的非面对面业务,也就是说,这是建立在央行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便利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这一政策基础上的业务创新。
从既有的直销银行开展情况来看,该业务皆由持牌银行业金融机构独立或者主发起的。依据已获准成立的直销银行经营业务来看,其既可以从事存贷款业务,也可以涉及理财等中间业务。
多盈财富直销银行官网介绍,其提供投融资、在线存款等直销银行服务,并宣称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直销银行平台。
“这个直销银行,为什么监管部门要叫停它?它违规了。”9月20日,面对多盈财富直销银行平台投资人代表,沧州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直言,“我们站在保护广大投资人利益的立场上叫停这个业务,是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我们叫停这个业务,因为它没有经过我们审批。作为泊头农信社,有牌照的金融机构,(开展这项业务)必须要报经我们批准,而恰恰它没有报经我们批准。所以我们依法合规叫停(这项)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此前,多盈理财微信公众号公布,沧州银监分局2013年向泊头农信社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显示: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背后:平台技术操作实为团盈公司掌握
监管部门对于上述事件的处理,在多盈财富直销银行平台上的体现最早可追溯至8月29日。当天,平台发布“关于本平台暂时停止募集资金的公告”,称因银监局监管政策叫停,“本平台暂时停止募集资金,但仍保留查询和兑付等其他功能。”
9月3日,该平台再次发布公告,“此次由于监管政策叫停的原因,多盈财富直销银行平台不得不停止相关业务。今天,我们非常遗憾地宣布:本平台将实施良性退出。”公告同时给出兑付方案。按照方案,在投金额总计不超过2万元的投资者,所有订单本息将于公告日后10个工作日内自动赎回,赎回后的资金将分3个月陆续进行兑付。在投金额总计2万元及以上的投资人,每笔订单本息将于最近一期赎回日自动赎回(不再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赎回后的资金将分12个月陆续进行兑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多盈财富直销银行平台宣布停止相关业务后,令人费解的是,部分投资者又收到“泊头联社”发送的短信。短信称,泊头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现团盈(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团盈公司)通过“多盈财富”手机APP发布《多盈财富直销银行关于平台良性退出暨后续兑付的方案》,“对此我联社高度重视,特向您说明:该方案系团盈公司单方发布,未经我联社授权、同意。”值得一提的是,多盈财富泊头直销银行的运营主体就是泊头农信社。
据多盈理财微信公众号介绍,“多盈理财与泊头农信社于今年4月19日达成深度战略合作”,“经过长达半年的深入洽谈、对接、研发,多盈财富直销银行终于准备就绪,这是双方发展的重要里程碑。”“盈主们通过系统升级,即可享受高性价比、更合规、更安全的直销银行服务。”
多盈理财是前述上海团盈公司旗下的理财平台,多盈理财公众号显示,该公众号在2014年10月已开始持续更新信息。也就是说,在与泊头农信社合作之前,该平台运营已有数年,并宣称是“一家不做P2P的‘另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只做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其中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是主要创新对象”。
在收到上述短信后,该平台部分投资者前往泊头农信社了解情况。泊头农信社相关负责人向投资者表示,争取10日之后公布相关方案。农信社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泊头农信社负责6月21日之后投资的部分。
9月中旬,记者第一次赶往泊头农信社,农信社正常营业。营业大厅内客户络绎不绝,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向农信社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将记者带入营业大厅侧面的一间办公室,坐在办公桌后的该联社工会主席表示,他就是负责接待投资者的。在现场,上述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6月21日之后签的项目,借款人的相关借款协议是和泊头农信社签的,而之前的是和上海团盈签的。记者注意到,投资者需要填写的投资信息登记表上注明填写6月21日之后所投金额。
多盈理财微信公众号7月6日更新的微信信息也显示,“6月21日,多盈理财迎来发展的里程碑——升级‘多盈财富直销银行’,从此步入‘持牌经营’新纪元。”
9月20日,也就是投资者所预期的方案公布之日,一大早投资者们便来到泊头农信社。在泊头农信社后院的一间平房内,庞冰向投资者代表们表示,“6月21日之后的兑付方案初步差不多了,但是需要一些程序。”庞冰表示,在这期间和上海的团盈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我们去了几次,也在通过电话沟通,包括今天我们还去了人,在和上海团盈方沟通对于兑付方面的一些问题,就公告问题进行商议。”
“这周之内我们收回来的款项,也没法兑付给大伙。团盈方的科技人员不配合,我们无法操作。就因为这个问题,我们多次和他们协调。”庞冰流露出无奈之情,他说,泊头农信社目前无法真正控制多盈直销银行平台,技术操作层面为上海团盈方面实际掌握。
进展:泊头农信社透露兑付方案初步思路
9月20日,庞冰和投资者代表们接连沟通了3轮。庞冰的每次出现随身都带着一位法律顾问。第一次进来时,庞冰介绍了自己身份后,法律顾问接着作自我介绍,在投资者们稍带情绪的谈话气氛下,他的回应发言比较简要。他反复强调,不作评论,只向投资者通报事实。
在泊头农信社尚未对外正式公布兑付方案之前,庞冰和他的法律顾问透露了初步大体思路。“对于6月21日之后的兑付问题,公告未发布,我们还会坚持收回资金,按照当时合同约定的一一对应的原则,该兑付给谁就兑付给谁。”
对于目前兑付延期,庞冰坦言,“因为平台确实我们没法操作。平台运营主体在我们这儿,但现在平台被对方控制着。我们只能是一方面谈,第二通过一些司法途径主张我们的权利。”
“我们也担心数据被修改”,庞冰的语气显得有点激动。
有投资者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9月17日APP依然在升级,部分功能作了调整。多盈财富APP显示“发现新版本,新增‘回款余额’功能。”
“在兑付公告未公布前,我们按照当时的出借合同,借了谁的钱,(款项)回来后兑付给谁。利息还是按照当时的合同利息走。”庞冰反复强调。
坐在庞冰身边的法律顾问补充称,“可能你涉及的资产方不一样,如果有一个资产方回款了,我们就按照合同里匹配的这个资产方给你回款。我们认为,既然合同已经对应了,资产方已经回款了,我们没有道理把这笔钱不管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给别人。”
而这正是泊头农信社方面不认可直销银行平台9月3日所发兑付方案的原因之一。这位法律顾问解释,“那个方案只是定了一个比例,假如一个资产方回钱了,他有可能把钱给其他人按照比例分摊。我们认为这不符合合同和法律规定。”
上述法律顾问还称,在协议的流动性风险提示中,有一种是债权转让。“比如您出借的钱是90天,在有流动性的情况下,再有一个投资人也投的是这个,把他的钱给您进行了一个兑付。这是一个债权转让,然后他和资产方有一个对应。”这是在存在流动性的前提下,但要是流动性不存在了,“要是没有人接您的(债权)的情况下,尽管您显示的投资期限是比如90天,但是资产方的期限可能不是90天。流动性风险提示中明确说,您持有的(债权)要么有人接,要么就一定要等到资产方回款。”他还称,“如果没进行流动性风险提示的话,那当然平台是一定有责任的。”
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合规检查通知》)检查重点内容之一就是,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网贷贷款人的风险信息。此外还下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其中的“违反禁止性规定”清单明确:在产品名称中标明持满一定时间方可转让,同时向出借人提示流动性风险并由借款人事先书面确认的除外。
记者在投资者提供的项目协议中发现,投资人与泊头农信社签约的项目中有一份债权转让协议,协议在风险提示环节提到资金流动性风险:若出借人需要于当期债权未到期时提前回收(至少持满一定期限后方可提前回收,以平台具体产品下标注的持有期限为准)出借资金的,应当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平台相应规则以债券转让方式向第三人转让剩余债权。出借人应当知晓在匹配债权受让人时,存在无法按其需求的时间或期限匹配到债权受让人的流动性风险。
在沟通现场,有投资者代表追问,“要是借款回不来呢?”该法律顾问称,“我们制定方案也在考虑这种情况,目前考虑的方案就是本金优先。”“我们不会说,回了50%,一部分对应的人把本金利息都清了,而另外一部分人一分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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