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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暨新增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金融投资报 2021-01-16 01:31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5号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转股代码:190061 转股简称:川投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自2020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首次增持之日),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投能源”)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其自有或自持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即不低于22,010,702股。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1年1月14日,川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16,746,824股,占公司发行总股本的2.65%,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新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包含2021年1月18日),川投能源控股股东川投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其自有或自持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

2021年01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及实施新增持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截至2020年1月14日,首次增持日前川投集团持股数量为2,230,183,609股,持股比例50.66%,一致行动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量为39,661,038股,持股比例0.9%,合计持股数量2,269,844,647股,持股比例51.56%。

3、截至2021年1月14日增持计划实施结束,川投集团持股数量为2,346,930,433股,持股比例53.31%,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2,386, 591,471股,持股比例54.21%。

二、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及实施情况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川投能源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川投能源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2、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数量:累计增持比例(含本阶段已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即不低于22,010,702股。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首次增持之日即2020年1月15日起的12个月内,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增持资金安排:川投集团自有或自持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2020年1月15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至2020年2月25日,川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44,487,452股,增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1.011%,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计划增持数量区间下限(已发行总股份的0.5%)。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0-004)。

2、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12月7日,川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本公司股份43,555,558股,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0.99%。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0-060)。

3、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川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本公司股份28,703,814股,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0.65%。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4日,川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16,746,824股,累计增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2.65%,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首次增持日前川投集团持股数量为2,230, 183,609股,持股比例50.66%,一致行动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量为39,661,038股,持股比例0.9%,合计持股数量2,269,844,647股,持股比例51.56%。增持后川投集团持股数量为2,346,930,433股,持股比例53.31%,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2,386,591, 471股,持股比例54.21%。

(四)律师专项核意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就川投集团本次增持事宜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已按《收购办法》、《行为指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规定,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三、新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一)新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川投能源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2、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截至2021年1月14日,公司总股本4,402,146,757股。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包含2021年1月18日),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增持资金安排:川投集团自有或自持资金。

(二)新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新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尚不存在资金不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因素。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存在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的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三)新增持计划合法性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其他事项说明川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前次增持计划和新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川投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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