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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谢德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是脱贫不返贫的根本保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0-05-29 02:15

南方财经全国两会报道组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宋兴国实习生 惠润雪 北京报道

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随着《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改,各项农村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如何以改革促进农村脱贫和乡村振兴,成为脱贫攻坚最后一年的重点。

如何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如何通过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农村土地改革等重大农村改革,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带着这些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谢德体。

多举措建立脱贫长效机制

《21世纪》:当前的扶贫工作还面临着哪些难题?

谢德体:我认为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未脱贫贫困人口攻坚难度大。从全国目前剩下的未脱贫贫困人口来看,都是一些贫中之贫、难中之难,尽管人数不多,但却是难啃的“硬骨头”,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和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贫困人口比例较高。

二是巩固已脱贫成果任务较重。从全国已脱贫的贫困人口来看,一些户脱贫质量不高,收入构成不合理,转移性收入占比大、经营性收入占比小,持续增收基础不够牢靠,返贫风险大。

三是因病、因灾、失能极易致贫返贫。因病、因灾“失血”性贫困,老弱病残弱能、失能“缺血”性贫困,极易导致脱贫贫困群众返贫、临贫线非贫困群众致贫。

《21世纪》:如何防止上述的返贫风险?

谢德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产业扶贫是拔掉“穷根”、实现稳定脱贫的主要方式。而在发展产业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尤其是要将农业保险和产业发展相结合,这有利于推动产业扶贫项目进一步市场化、规模化,促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是构建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开发体系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要按照“一县一策、一业一品”原则,精准开发一系列特色农业保险产品。链接贫困地区政府、农民合作社、扶贫企业及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变“输血”为“造血”,形成“扶智培训、产业造血、一村一品、产销平台”的特色扶贫闭环。

其次,针对老弱病残弱能、失能人口无法通过正常就业途径实现稳脱贫不致贫的问题,还应该建立“特殊帮扶”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开发养老保险扶贫、低保兜底扶贫等模式。

另外,还要在医疗救助、灾害救助等领域,防止因病因灾返贫。尤其在医疗领域,一是要建立贫困农户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减少“因病返贫”贫困农户存量。二是建立临贫线非贫困农户医疗费用救助机制,控制“因病致贫”贫困户增量。

联动多项农村改革

《21世纪》: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括一些地方正在试点的经营性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脱贫攻坚的作用是什么?

谢德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脱贫不返贫,达到农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从我们对农村的调查可以看到,如果一个地方集体经济很疲软,甚至没有,那么这个地方贫困户往往较多,如果当地集体经济很强大,贫困户就会相对较少。

我认为,集体经济的发展,首先意味着产业的发展,有了产业基础,就有利于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其次,推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包括一些地方正在推进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可以比较好的解决农民的分配问题。

《21世纪》:在从扶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战略转变期,发展集体经济,有哪些新的要求?

谢德体:实现乡村振兴,首先要解决人、地、钱的问题,解决好了前两个问题,“钱”的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首先是“人”,集体经济组织领头人的作用非常重要。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村委会的领导班子强,村集体经济往往强大,贫困人口就少。所以要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选派思路活、素质好、能力强、作风硬的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村支两委的责任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解除干部“后顾之忧”,最大限度激发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

其次是“地”,也就是要发挥以土地为核心的集体资产的作用。要盘活扩大村级集体资产,利用村级集体闲置资产招标承包、出租经营,发展村级创业点。大力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推动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全面消除“空壳村”,形成乡乡有产业、村村有实体、户户有门路的增收格局。

最后是“钱”,我建议,过去的产业扶贫资金,未来主要补助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农民股份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不再实行到户到人的补助方式。同时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主动服务、简化程序,拓宽村级集体和农户创业发展的融资渠道。

《21世纪》:农村土地改革如何服务乡村振兴?

谢德体:农村土地改革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制度已经比较完善,我认为下一阶段的重点是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改革。

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我认为首先是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通过增加挂钩、指标流转等方式,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其次是发挥集体建设用地的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比如合理利用和盘活废旧的学校、厂房等村级集体资产,利用闲置建设用地等集体资产招标承包、出租经营,发展村级创业点。

在宅基地的问题上,当前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问题比较突出,应当加快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尤其是要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禁止买卖众所周知,但过去政策没有明文规定,宅基地是否可以用来出租,现在有一些地方已经明文允许宅基地的出租。要建立实施差别化的闲置宅基地盘活模式,包括“变农房为民宿”、宅基地长租等方式。另外关键是要对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出租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承租人和出租人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平等保护经营者、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宋兴国;惠润雪 编辑:包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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