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部署四大稽查执法重点:严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案件在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的要求,近日,证监会稽查部门就2018年稽查执法重点领域、重点方向和具体安排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明确提出证监会稽查执法系统应当牢牢把握稽查执法政治属性,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总体要求,坚持“精准立案、精准查处、精准打击”原则,持续保持稽查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侵蚀市场运行基础、积聚市场重大风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市场乱象,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查办严重违法违规案件的重点主要有:
一是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案件。包括虚假披露信息,通过虚构交易粉饰业绩,或实施“忽悠式”重组非法牟利的案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董监高等人员通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方式,恶意掏空上市公司的案件;严重违背现金分红制度规则,长期具备分红条件而不分红且涉嫌违法违规的“铁公鸡”案件。
二是严重积聚市场风险,危害市场平稳运行的违法行为。包括通过违规聚集市场资金,滥用杠杆交易,放大市场风险的案件;借助新型金融工具,滥用金融科技之名,或者跨市场实施违法交易的行为。
三是严重破坏公平交易原则,影响市场功能发挥的案件。包括利用重组题材进行炒作,利用多层多级传递获取的内幕信息抢先买入或提前避损的案件;多账户多点布局、内外勾结、虚实结合,趁机借势操纵股票价格的案件。
四是严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恶意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的案件。包括通过互联网、自媒体肆意发表针对个股、板块、市场走势和监管政策的不实不当言论的行为;充当股市“黑嘴”,引诱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参与交易,从中牟利的案件。
针对上述稽查执法重点领域,相关案件线索分析已全面展开,部分案件稽查执法程序已正式启动。2018年,证监会将继续坚持专项执法行动和常规案件查办相结合,重点领域战役组织和重大个案攻坚相结合,系统联动调度和案件独立承办相结合,突出统一指挥,突出快速出击,突出协同作战,突出规范执法,毫不动摇地打击任何敢于触碰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坚决严惩市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个人或机构,形成稽查执法强大震慑,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特色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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