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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暴利”背后:摄影师分成下降摄影师对照片卖了多少次、卖了多少钱并不知情

南方都市报 2019-04-16 14:21

“视觉中国刚创立时,分成比例是五五:视觉中国和版权人平分,后来变成了七三、八二。现在的情况是视觉中国拿收入的大头,摄影师拿小头。”广州一位摄影师陈橙(化名)对南都记者表示。

在多位摄影师看来,即便是同类的编辑类素材,摄影师能够获得的提成截然不同。同类型照片,却因为购买者不同,可能一张几百元、也可能一张1元多一些。这背后,照片卖了多少次?卖了多少钱?是否维权了?摄影师都无从而知。

摄影师分成下滑

有人称视觉中国上市后分成降至二八

“摄影师在视觉中国图片抽成比例为25%,我一张图最低时只拿到20元。”目前在做摄影工作室的陈橙对南都记者表示。

像陈橙这样的摄影师正是视觉中国视觉内容的主要提供者。

历经19年的发展,视觉中国的视觉内容来源相当稳定,主要包括公司自有版权内容、签约供应商和供稿人的内容。

签约摄影师队伍在过去几年不断壮大。南都记者获得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30日,与视觉中国两大子公司签约的个人摄影师超过1.01万名;截至2014年6月30日,签约个人摄影师约1.1万名。2016年和2017年底,视觉中国分别与近1.8万和全球30余万签约供稿人建立内容合作。

2008年前后,中国本土的图库公司悄然崛起,视觉中国和全景等成为其中的佼佼者。随着公司壮大发展,视觉中国对上游摄影师的议价能力不断提升。

一份视觉中国借壳上市前(2013年9月)的文件指出,“就国内市场而言,图片库公司收取图片售价的50%-80%不等的收益,而上游摄影师的分成比例则在20%-50%之间。”

然而,在部分摄影师看来,视觉中国上市后,摄影师的分成比例又被压低。据陈橙介绍,已从五五分账变成三七、二八了。

摄影师方文(化名)认为,视觉中国和摄影师的合同签署期限为3年,这意味着3年将维持同一个分成比例。

摄影师蒙在鼓里

不知道卖了多少钱,一张图有时不足2元

“图片怎么卖的?摄影师不参与,摄影师也不能看到是卖给谁。”方文每月能看到账单,但账单上只有支付的金额,至于卖了多少次则一概不知。

不止一位摄影师向南都记者反映,销售数据的确无法核实。一些摄影师甚至怀疑自己的照片被卖了却没有拿到钱。“销售图片的公司都有这类纠纷。”陈橙表示。

不过,多位摄影师表示,摄影师的分成与素材类别有关。视觉中国会与摄影师分别签订创意类素材合同和编辑类素材合同,分成比例可能不同。其中,编辑类版权素材是具有传播报道价值,记录可以引起公众兴趣的单纯事实消息的版权素材。

根据视觉中国在2013年披露的资料来看,创意类素材一般按照图片或视频的精度、授权使用的时间、范围、形式等具体因素定价。编辑类素材按照最终客户实际用途、发行数量、发布期限、发布区域、发布次数等具体因素定价。

不过,摄影师们并不清楚具体的定价标准。

不少摄影师面临的情况是,即便是同类的编辑类素材,摄影师能够获得的提成截然不同。有些编辑类素材的分成高达几百元,而有的照片却不足2元。

在方文看来,目前编辑类和创意类大多为25%、35%的分成比例显然较低,而40%至50%比较合适。

“拍摄技术越来越先进,业务壁垒在不断降低。随着手机、相机技术进步,通过签约摄影师扩充素材库的壁垒越来越低,行业竞争在加剧。国内包括字节跳动等强力竞争者进入微利图库市场,定位中高端的视觉中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目前,视觉中国与签约摄影师的分成一再降低,公司面临着摄影师流失的风险。”华金证券分析师付宇娣称。

维权“生意”

2015年8月披露593件侵权案全部胜诉

值得关注的是,视觉中国曾在借壳上市前的报告中分析了侵权者的成本。

视觉中国在分析中称,例如,一张普遍的广告用图片,广告公司或企业购买价格不过数千元,而其因侵权被起诉后付出成本可能高达数万元;一张用于商标的商业图片,购买价格在1万元左右,而其侵权付出成本可能高达数万元。因此,对于一些会批量使用视觉素材的企业而言,出于风险防范考虑,多会选择购买正版图片。

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自视觉中国上市后,共计产生了9146起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包括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其中2018年高达3032起,2017年有1765起,2016年也有1149起。

视觉中国官方披露的数据,亦佐证了其打官司成效显著。

南都记者查阅定期报告获悉,披露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视觉中国作为原告提起版权侵权诉讼,涉案金额为173.69万元,其中,未决507(含2014年二审案件)件,已结案593件,全部胜诉。

另一则数据亦显示了未上市前的盗版侵权官司情况。截至2013年9月20日,视觉中国旗下主要两家公司以原告身份共提起且未决诉讼中,已受理、未开庭229起;已开庭、未判决115起;一审已判决、对方上诉尚未开庭的70起;二审开庭、未判决69起;判决已生效、尚未执行35起;执行中53起;调解或和解142起。

视觉中国设置过高的赔偿价格存在滥用诉权的嫌疑,而且有些维权“生意”饱受质疑。

4月12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发文称,“2017年公司接到"视觉中国"的电话。说我们@望京SOHO的照片侵权了!我们马上调查,望京SOHO是我们建的,摄影师是我们请的,怎么会侵权呢?我们把调查结果告诉了视觉中国,就没有下文了。”

“视觉中国版权边界模糊,平台审核不严造成业务风险。”付宇娣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

曾遭质疑

深交所要求说明销售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

以维权著称的视觉中国,早就设立了专门维权部门。

南都记者发现,根据2013年9月披露的情况,视觉中国旗下两家重要子公司组建了20余人的专业维权团队。

今年4月1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一个公告可谓意味深长: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什么叫“滥用权利”?通过版权投诉获得客户,拿着“侵权”协商赔偿,这被认为是视觉中国的“维权式营销”。

视觉中国“维权式营销”早被深交所关注。2018年9月,深交所对视觉中国发布一则问询函显示,当时因视觉中国与煎蛋网纠纷案件,深交所要求其说明与煎蛋网签署正版图片授权合作协议中的销售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等问题。

在给深交所的回复中,视觉中国坦言:“作为行业标杆,公司一贯本着促成有内容需求的"侵权方"成为长期的"正版协议客户"的原则,而不是靠诉讼获得高额赔偿。”也就是说,视觉中国如果发了律师函,除了维权,也是想以此寻求长期合作机会。

回溯至2014年视觉中国“借壳上市”的公开材料,视觉中国曾经这样介绍了自己的知识产权维权模式:“销售团队或维权团队发现疑似侵权客户———核实图片来源,是否有购买记录———与未获授权客户协商签订销售合同———不配合协商则移交律师———和解或发起诉讼。”

视觉中国在借壳上市的报告还分析称,“对于市场规模增长的有利条件在于素材供应商往往并不会真的起诉那些盗用图片者,相反,这些公司努力与这些人合作,把他们转变为客户。通过这一途径获得的客户资源,往往会成为企业业务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盗版图片监测技术的不断改进,对潜在客户的持续培养,将推动中国视觉素材行业保持高速增长。”

这一模式被大规模应用的契机,来源于视觉中国的一款“核武器”。2016年,视觉中国开发了一款名叫“鹰眼”的图像追踪系统。公司利用鹰眼能够追踪到公司拥有的图片在网络上的使用情况,实现精准营销,大大降低了获客成本,实现客户数量大幅增长。

公司通过“鹰眼”发现的潜在客户数量较去年同期有超过84%的增长;通过“鹰眼”新增年度协议客户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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