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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处罚19家医药企业带金销售行为

新快报 2021-04-19 18:39

涉及金额最高上亿元,上市企业在列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邓夏湄报道4月12日,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号)(下称“公告”)显示,在财政部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随机抽取的77家医药企业中,有19家医药企业因虚构业务、虚增销售收入、使用虚假发票,以套取资金体外使用等违规行为,受到了3万至5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中,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涉及金额最高,达1.40亿元。

据了解,2019年6月,财政部宣布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共涉及77家医药企业。其中,有29家A股医药类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另外还有一家药企是港股上市公司石药集团的控股公司。

根据公告,此次收到罚单的企业包含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显示,在2018年上市药企的销售费用排行榜中,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该项费用依次排在第三至第五名,且在市场中占据较大份额。

公告显示,本次检查聚焦医药产品成本费用结构,摸清了药价虚高成因。经查,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等规定。

据悉,长期以来,医药企业普遍存在虚构业务、虚增销售收入、使用虚假发票,以套取资金体外使用等违规行为。根据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32号显示,早在2014年,财政部就曾围绕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治理药价虚高、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及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13家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开展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属个别公司采取购销零差价模式,多计收入、成本3.92亿元,石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子公司多计销售收入1.17亿元,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虚假发票报账959万元。

此次检查中,财政部进一步扩大检查规模,将检查的医药企业数量增加到77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检查的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其他医药企业,由负责检查的财政厅(局)就地实施行政处理处罚。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交主管机关处理。

据财政部透露,此次检查震慑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哄抬药价等违规行为,保障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改革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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