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招人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招聘信息被删后回应称仍有效,海南人社部门表示违法、无效
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公开招聘职业经理,要求承诺终身在集团服务,并以房产作抵押,引发网友关注。南都记者注意到,8月20日上午,相关招聘信息已经被信息发布主体——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删除。南都记者向椰树集团人事部咨询此事,对方表示该招聘仍然有效,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把简历投到邮箱,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取。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招聘中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的规定违法。
招聘信息要求写承诺书
8月19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发布海南椰树集团招聘职业经理信息,称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待遇优厚。
招聘信息显示,除满足学历和工作经历等条件外,应征者要承诺做到“两不”,即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此外,还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椰树”表示,要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该招聘信息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甚至称其为“卖身契”。8月20日上午,南都记者查询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发现,该条推文已被删除。随后,南都记者向椰树集团人事部咨询该招聘消息是否有效,得到一名工作人员肯定的回复。问及为何相关招聘信息被删除,其回复称“不清楚”。另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应聘者若符合条件可按照要求把简历投到邮箱,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取。
企业经历由连续亏损到盈利
天眼查显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7月25日,注册资本5000万,董事长王光兴,法定代表人赵波。据介绍,椰树集团是中国最大的天然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是饮料行业唯一获得“中国专利发明创造金奖”的企业。总公司下属18家公司、员工7000名。
据椰树集团官网介绍,椰树前身为1955年广东省投资30万元兴建的地方国营海口罐头厂,1956年建成投产。上世纪70年代中期,海口罐头厂曾创下利税333万元的佳绩,职工总人数达3000人,是当时海口市的利税大户。1981年至1985年企业出现连年亏损,720万元的家产仅差2万元亏空,占当时海口市工业企业亏损额的82%,海口罐头厂濒临破产。
1986年1月王光兴到海口罐头厂任厂长,企业逐年减亏。1988年,海口罐头厂经过七年的连续亏损后,第一次扭亏为盈。1994年椰树在全国饮料企业中销量排名第一。1995-1999年,五年销量持续增长,年年销售超十亿,税利超亿元。
公开报道显示,2014至2016年,椰树集团的营收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为44.5亿元、43.36亿元、40.21亿元,2017年业绩有所回升,营收为41.57亿元。
2017年,时任椰树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波曾表示,2016年饮料企业普遍面临产品滞销的问题,传统快消品都处于下滑的状态。受大形势影响,一些饮料巨头出现了8%-15%的降幅。但椰树集团从2016年5月份至当时,销量月月有增长,尤其是2017年实现“开门红”,取得了产品供不应求、市场销售形势很好的“一增长三变化”。
赵波指出,椰树集团连续七年(2010年—2016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企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连续十年兑现了改制时对政府做出的不减产、不减员、不减税金、不减员工收入的“四不减”承诺。
8月20日下午,南都记者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椰树集团的招聘启事中的相关规定是否合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要求抵押房产、终身服务的规定是违法的,他那个招聘启事里有这两个违法规定,所以是无效的。”
说法
律师:涉嫌违反劳动法,条款无约束效力
针对该招聘启事,多位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相关要求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效力。有律师表示,目前企业只是发布了招聘公告,若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需要有具体行为或后果产生。在没有实质行为的情况下,更多的是由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改正。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向南都记者表示,《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前,企业招聘中要求提供担保、押金、扣押证件等的情况较为多见。为了改变这个状况,2008年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可以说,椰树集团这个招聘启事中设置的以房产做抵押的条件是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的。
邓千秋表示,椰树集团提出的“终身服务”的要求,更是试图剥夺劳动者职业选择权利的行为。即使椰树集团与劳动者签订了包含有“终身服务”条款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不能落地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设定的条件较为宽松,即使企业没有违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后就可以离职;企业如果存在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等情形的,劳动者更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连事先通知用人单位都不需要。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俞起也向南都记者表示,企业有自行设置和提出招聘条件的权利,但即使劳动者答应了相关条件并入职,“抵押房产”“终身服务”这些规定也对劳动者产生不了任何约束效力,反而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企业以约定为基础来主张,相关案件进入法律程序之后,这些约定必然被判定不产生效力。“因为这个约定是违反劳动法要求的,所以它是无效的。”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企业没有清晰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发布招聘。”俞起说。
那么,椰树集团是否会因此而受到处罚?俞起表示,目前企业只是发布了招聘公告,若要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需要有具体行为或后果产生。“公告出来之后,也产生了一定的恶劣影响。目前,在没有实质行为产生的情况下,更多的是由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改正。如果后续确实有相应的劳动者来应聘,也签署了相关的约定,并且约定没有明显进行纠正的话,那么我认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事实上的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对企业进行纠正。”
此外,针对“顾事业不顾家庭”的要求,邓千秋告诉南都记者,如果仅仅是口头提倡,并不违法,但是与现代社会的普遍理念不相符合。“有事业、有家庭,事业家庭两不误、两美满,才是符合大众普遍期许的一种状态。作为企业,不能只以短期的经济效益为考量,还需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和职工的根本利益,这两者长期看也是统一的。”邓千秋表示。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实习生 郭美婷 阳博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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