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不良资产处置探索加速 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要来了
新快报讯记者许莉芸报道为了化解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拟放开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准备推出试点。近期监管部门向相关机构下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同意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试点方式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和处置方式,进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据银保监会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6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98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91%,较上季末增加0.05个百分点。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时推出批量个贷不良转让,即是加大不良处置力度释放银行压力继续支持实体经济需要。
《方案》中的试点范围包括了除个人教育助学贷款外的其他个贷产品,如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等。参与试点的银行包括6大行和12家股份行,试点参与不良资产收购的机构包括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银行可以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试点在信用环境和基础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推出,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监管层在很多方面设置了预防措施。”金融监管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杨瑾撰文表示,本次试点贷款机构仅限定在银行机构中,消费金融公司、汽车消费金融公司等其他类别的贷款机构未被纳入。不仅如此,他表示,与对公批量不良转让中贷款机构转让不良资产给AMC(资产管理公司)后,允许AMC对外再次转让不同,试点进行的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禁止多次转让,AMC受让后不得再次转让,防止不规范催收和运作,防止个贷流出监管体系之外。此外,为了规范信贷资产转让,本次试点要求通过银登中心转让,希望通过银登中心作为直接监督管理平台,有效地加强监管,保证试点合规开展。
不久前,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称,还在研究和准备中,经验成熟后,会逐步放宽试点范围。日前,北京市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四川省也发布了《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若干措施》,从而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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