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医药代表”回归职业本位

安徽工人日报 2021-01-19 04:16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1月17日报道,日前,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医药代表是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及促销技能,从事药品推广及宣传工作的医药专业人员。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指出,其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制定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等4方面内容。不难看出,国家对这一职业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

然而现实是,医药代表的角色出现了一些跑偏的情况。比如,部分药企将医药代表的销售业绩与收入直接挂钩,受利益驱动,为实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等目的,一些医药代表通过向医生输送回扣等方式影响其用药,某种程度上成了单纯的“医药销售”。

一些医药代表用高额回扣打开医院的大门和医生的防线,已成潜规则。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而“医药代表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医生收的回扣则是药品价格的30%至40%”的央视调查数据,更让人震惊,药品带金销售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药价虚高,败坏了医德医风,负面效应最终由患者和社会买单。

近年来,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药品采购“两票制”、国家药品带量集采、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落地,药品带金销售的灰色空间被大幅压缩。上述办法的出台对医药代表的职业定义、主要工作任务、学术推广形式、处罚措施等都予以明确规范,给医药代表增加了刚性的约束,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遏制相关腐败行为的必然之举。

应该正视的是,板子不能都打在医药代表身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才是拥有话语权者。一些制药企业在经营观念方面出现偏差,发出错误指令和要求,让医药代表不敢不听。对此,上述办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违者受罚。这相当于为其划出了行为红线,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好医药代表的应有作用,规范行业秩序。

医药产业关系国计民生,医药代表备案新规有望让医药代表这一职业正本清源,敦促相关从业者提高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回归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职业本位,促使其走上专业化之路。同时促进制药企业依规依法开展经营,打破原有灰色利益链,破除以药养医,减轻全社会的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监管部门要盯程序、督执行,保持高压态势,对越线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以儆效尤。同时药企、医疗机构、患者、行业协会等也应参与进来,提升公共监督力量,充分发挥行业监督和自律的作用,凝聚共治合力,保障上述规定和办法落实到位并充分发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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